1、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考生,请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通知,自行打印培养协议书,并于5月10日前交(邮寄)到法学院。
2、我院录取的二志愿调剂考生(不含一志愿报考我院法学硕士调剂到新增法律硕士的考生),请于下午3点之后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5)领取接收函。
3、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考生,如需改为单位委培,请于近日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更改手续,并签订委培协议书。
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排序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录取专业 |
培养类别 |
1 |
104229510035153 |
郭虹 |
法学理论 |
非定向 |
2 |
104229519902988 |
张健 |
法学理论 |
非定向 |
3 |
104229519902666 |
马加杰 |
法学理论 |
非定向 |
4 |
104229519902809 |
丁华文 |
法学理论 |
自筹经费 |
5 |
104229510035118 |
王普 |
法学理论 |
自筹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