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2007级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的通知(更新)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9-04-08        阅读量:
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以及研究生院通知,2007级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将于4月中下旬进行,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中期筛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中期筛选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范进学副院长和王丽萍主任担任,成员包括齐延平院长、盖玉强书记、林明副院长、周长军副院长、王苗雨副书记、尹上老师。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1、政治思想考核
政治思想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道德品德和组织纪律。参照硕士生的“操行评定”、政治课学习成绩,听取导师和辅导员对每个学生政治思想表现情况的介绍,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2、业务考核
以学科综合考试为主 , 并结合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完成情况、科研能力、专业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定。
(1)学科综合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3个小时。
考试时间定于4月24日下午2:00-5:00,考场另行通知。
司法考试通过者可申请免考,请于4月13日持资格证书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登记。
综合考试着重考核硕士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深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范围以学位课程为主。法学硕士的考试内容包括:法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总论和民法总论;法律硕士的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总论和民法总论。
(2)科研能力考核:结合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科研成果进行。
未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须于4月15日前把开题报告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专业外语考核: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2小时。4月28日晚6:00-8:00,考场另行通知。
主要考查阅读、理解、掌握运用相应专业外语资料的能力。可带字典词典(包括电子词典)。
三、考核成绩的评定
综合硕士生的平时政治思想表现和中期筛选考核的情况,由考核组对被考核者评定成绩,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
四、中期筛选结果的处理
1、政治思想考核和业务考核合格者,可按培养计划进入撰写硕士论文阶段,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政治思想考核或业务考核不合格者,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应终止其学习。并视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对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者,发给研究生结业证书;对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者,按肄业处理,发给研究生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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