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其主体肇始于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近代中国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被誉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性大学”。

在百年山大的历史上,法科是一门显要的学科。山东大学的法科教育起源于二十世纪初山东法政学堂、山东法律学堂两所法律学校的设立。1906年,山东巡抚杨士骧、提学使连甲筹议创设山东法政学堂;1910年,山东提法使司又创办了以养成司法官吏为目的的山东法律学堂。1912年,这两所学校分别更名为山东第一法政学校和山东第二法政学校;1913年,两校合并为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14年设立法律本科。1926年,“省立山东大学”重新申办,其设置的法律系正式开启了山东大学的法科教育。1928年,济南五三惨案发生后,省立山东大学停办。嗣后,山东大学虽然复办,但法学教育陷入停顿状态。

1980年,山东大学在科学社会主义系开设法学专业,招收首届法律大专班,开启了现代意义上的山东大学法科教育。1981年,山东大学开设法律本科专业。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著名法学家乔伟先生任系主任。1991年,章道全教授出任山东大学法律系主任。1994年,著名法学家徐显明教授将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并任首任院长。此后,梁慧星教授、齐延平教授、沈伟教授、周长军教授相继接力,塑造了法学院的文化品格,铸就了法学院的时代辉煌。

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完备的学科体系和较强的学科实力。法学院是我国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同时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法学学科入选山东大学“学科高峰计划”;2020年,入选山东省首批“高峰学科”建设名单;连续多年在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稳居全球251-300名区间;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等级。近年来,法学院服务国家战略大局,按照“出尖出峰”的总体要求,在继续巩固传统法学学科优势前提下,重点建设人权法学、数字法学、涉外法治三大方向,着力构建“传统学科强基、新兴学科赋能”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高水平的科研平台体系。法学院建有重要科研机构10余个,包括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教育法治研究中心(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共建)、中国法学会中日韩法律研究中心暨中日韩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司法部与山东大学共建)、山东省法学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政治文明与宪治研究基地等。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入选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成员单位,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法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人权研究》是我国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学术性集刊,入选CSSCI集刊名录。

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水平教师队伍。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9人,具有正高级职称35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入选专家、国家海外高层次专家、国家级青年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专家)共14人;山东大学讲席教授2人、特聘教授4人、特聘专家1人、杰出中青年学者4人、齐鲁青年学者5人、文科优青1人、未来计划学者11人。大多数专任教师具备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此外,多位国内顶尖学者担任法学院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或兼职讲席教授,大量海内外知名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兼任教席。

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体现时代特色、产生较大影响的科研成果。2021年以来,法学院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6项,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司法部项目和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75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等权威期刊或报刊上发表标志性论文40余篇,在其他CSSCI上发表论文350多篇,在SSCI、SCI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高质量学术著作48部;获各级党政部门采纳智库成果百余项,其中16项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30余项。

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优越的办学空间和丰富的办学资源。法学院实行济南、青岛两地办学。院内功能分区清晰、配套设施齐全:建有240余平方米的法学图书馆;1300余平方米的法学实验实训空间,涵盖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刑侦实验室及虚拟仿真实训机房、微机房,可全方位支撑实践教学和科研与学习需求;配备近20间可容纳10至120人的多媒体教室与电子信息阅览室,适配多元化授课与自主学习场景及查阅文献资料;另有400余平方米的师生活动与休息区,可全面满足教学、科研、实训与学生成长的多元需求。法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4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4人,硕士研究生672人,本科生679人。自1994年法学院成立至今,已培养各类法治人才十余万人,其中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活跃在海内外学术界、政界、商界。

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网络。法学院与墨尔本大学、杜伦大学、华威大学、布里斯托大学、高丽大学、首尔大学、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香港大学等30余所世界知名学府保持学术交流与教学合作,在日本中央大学设立“中日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在韩国高丽大学设立“中韩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基地”。法学院通过设立海外留学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学生赴海外留学,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潮涌齐鲁地,奋楫向远航。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乔伟精神”,传承山东大学“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 的办学宗旨,厚植齐鲁,服务国家,面向世界,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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