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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军院长一行赴滨州市法院系统调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8        阅读量:

为认真做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工作,4月24日至25日,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一行前往山东省滨州市法院系统,围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课题内容进行调研考察。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萍陪同调研。




2023年,山东大学法学院和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申报并获批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以来,双方围绕课题内容举办开题论证、广泛收集课题资料、对课题研究重点进行交流研讨,积极推进课题研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此次调研,周长军院长一行先后前往博兴、滨城、邹平等基层人民法院以及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调研,并与两级法院法官、市县两级公安和检察院系统干警、律师代表及省法院选调生进行座谈。与会人员围绕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质证与认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律师有效辩护、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就以审判为中心改革的推进状况、深化改革面临的困境与障碍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谢萍院长表示,中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与山东大学法学院进一步共同推进课题研究。按照课题实施计划,有序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各项环节,推动理论与实践相融合,以理论指导司法实践,不断促进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周长军表示,座谈围绕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进程中面临的问题与难点进行充分交流,与会同志们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课题组将进一步立足审判实践所需,从理论与技术层面强化研究重点,努力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相关司法政策的制定等提供决策参考。


文 | 丁瑶 邱心语

图 |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核 |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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