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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尚鸿教授讲述法学论文撰写要素的表达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9        阅读量:

6月3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学术研究与论文写作系列第一讲于华岗苑北楼顺利举办。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孙尚鸿教授作为本期主讲嘉宾,以“法学论文撰写要素的表达”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本次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黄世席教授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宋晓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向力副教授、郭传凯副教授和高乐鑫助理研究员与谈,四十余名师生现场参与。



讲座伊始,孙尚鸿指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术训练和学术能力的培养必不可少。接着,孙尚鸿介绍了学术论文的选题问题。具体而言,法学学术论文的类型包括学理剖析型、文献综述型、案例研究型、批评建议型、比较研究型。论题的选择需要考虑当前热点问题、案例法分析、国际法与国内法比较、部门法规及其规定、典型事例分析等。此外,选题还需考虑个人兴趣爱好、研究水平和时间精力,选择适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随后,孙尚鸿指出了法学论文撰写过程中需注意七个问题:一是适宜的选题为开启有关研究找到了一个切入点,高质量的论文撰写,更需要确立在论者良好的学术规范操守基础之上;二是明确研究目标和受众,例如对边缘学科的认知、研究期望等均需提前明确;三是秉持专业素养和合乎逻辑的表达,需关注同类研究成果,紧跟研究进程;四是健全的框架结构体系;五是良好的语法基础和语言文字能力;六是明确的论文写作要素意识,具体包括七个要素,分别是题目、摘要、关键词、框架结构、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刊物靶向;七是论文撰写应秉持专业视角,固守主线,注重逻辑,尊重常识,突出问题意识与核心观点。最后,孙尚鸿逐一阐述了论文写作的要素及撰写要领。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第一,题目发挥着概括统领、指引限定、标新立异、适宜规范的作用,需字斟句酌、简明扼要,尽可能不用副标题。第二,摘要具有概括全文内容、突出核心问题的功能,撰写时要求彰显逻辑框架、体现观点贡献,同时,需恪守学术规范,锤炼论文表达。第三,关键词能够揭示论文内容、表明问题所在、便利论文传播和主题索引,拟定时需合乎学术规范、避免与文章标题简单雷同。第四,研究框架应回归问题本身,体现研究问题。



与谈环节,黄世席对孙尚鸿表示感谢,并对讲座的内容予以高度赞同。宋晓认为,孙尚鸿从主编的立场出发,高度概括了论文写作方法,这对不同层次学生的论文写作均大有裨益,并对论文标题需尽可能简洁、论文写作需关注专著检索、学术论文写作风格确定等内容加以强调。向力在肯定举办论文写作专题讲座必要性的同时,提出了三点认识:一是较之阅读论文,动笔写作对个人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更为重要;二是建议学生在修改论文过程中保留原有批注,强化记忆;三是鼓励学生加强理论功底,将学和术相结合,写出更为理想的论文。郭传凯高度赞同孙尚鸿的讲述内容,并鼓励学生努力践行。高乐鑫对讲座内容表示认同,并就如何理解“小题大做”和如何理解期刊编辑反馈的“法律性不强”两大问题进行提问。最后,孙尚鸿针对提问进行了详细回应与解答。



主讲人简介:孙尚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科学》副主编,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东海大学(台湾) 兼任教授。主要从事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和网络国际私法问题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和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1项,在法学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有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转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摘。


文 | 温夏蕾

图 | 卜思遥

审核 | 董雪梅 郑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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