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法学院两门课程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5        阅读量:

近日,教育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法学院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两门线上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标志着法学院本科课程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组织教师申报、材料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教育部组织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认定法学院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两门线上课程为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刑事诉讼法课程由周长军教授、胡常龙教授、黄士元教授、冯俊伟教授、赵恒副教授、段君尚博士主讲,立足于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立法、司法解释,结合相关的刑事司法实践与学界的前沿研究成果,系统、准确地阐述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内容。本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学习和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管辖、回避、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证据制度、期间和送达、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第二审、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刑事特别程序等基本制度和程序,让学生们对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有更加全面的把握。并由此引导学生逐渐树立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犯罪控制与保障人权均衡的刑事诉讼理念,真正认识到应当通过正当程序实现查明案件真相和控制犯罪。

民事诉讼法课程由张海燕教授、刘加良教授、赵恒副教授、李洁博士、王超博士主讲,以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立法、司法解释为基础,关注《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的内容并对此进行精细讲解。课程脉络清晰、层次分明,内含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一系列具体程序规则。通过学习,学生们不仅能够掌握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亦能够初窥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界的前沿热点,激发思考,并促使其回顾、领悟实体法知识,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互动中加深认识,从而对我国的法律体系形成更为立体的感知。

近年来,法学院始终坚持推进一流课程建设,着重加强课程质量建设,整合多样化的教学资源,重视学生课程体验,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法学院将以此次认定的两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为课程建设标杆,继续推进本科课程建设工作,完善课程建设体系,革新教学培养模式,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而不懈努力。


文 | 陈玉华 范毅强

图 | 陈玉华

审核 | 冯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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