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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木青法学博士生论坛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4        阅读量:

博士研究生的质量是衡量一单位培养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服务社会能力的顶尖指标。为呼应国家与学校对研究生学术规范的要求,落实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健全培养环节,同时强化师生纽带关系,营造良好师门学术氛围,特开启山东大学木青法学博士生论坛。

一、参与对象

全体正常学制范围内在学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考核依据

山东大学木青法学博士生论坛以《山东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培养环节“前沿讲座”和“讨论班”作为考核依据。

(一)前沿讲座

1、目的和内容:前沿讲座旨在使研究生熟悉本学科的重要学术理论和前沿性成果,提高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和学术交流能力。前沿讲座课采用学术论坛、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等形式,内容包括国内外研究动态介绍、文献讲座、新成果介绍等。鼓励博士生使用外国语进行前沿讲座。

2、形式与展开:以专家和研究生讲授交叉进行。专家主讲,要求研究生撰写有关课题论文与专家对话;由研究生主讲者,要求主讲者撰写有关课题报告,并准备接受有关提问。

3、考核要求: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阶段)参加讲座次数不少于15次,主讲不得少于5次。对在重要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可按次数折抵前沿讲座的主讲部分。参加每次讲座需提交3000字以上报告(主讲除外)。

(二)讨论班

1、目的和内容:讨论班是一种极具研究强度的学习形式,旨在通过参与者的直接交流和思想碰撞,以开拓思维,激发创新,养成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讨论班同时也是一种学术指导形式,鼓励导师依托讨论班对研究生进行有效的学术指导。

2、形式与展开:在导师的引导下围绕特定主题进行研讨,一般以研究方向或课题组为单位设立。讨论班定期举行,每期有明确的主题,要求研究生充分参与讨论,展开学术争鸣。

3、考核要求:博士研究生自第二学期开始,应至少每两周参加一次讨论班。每次讨论班应有完整记录并经由导师签字确认。

三、组织实施

(一)活动展开

博士研究生依次序围绕自己的博士论文相关研究进行论坛主讲,每2周1次,每次2小时。论坛主讲人应同时邀请2位教师作为点评嘉宾,嘉宾组成原则上1位是主讲博士生导师,另1位是相同专业或相关领域教师。鼓励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参与旁听。

(二)条件保障

研究生办公室协调学院办公室设置特定会议室作为论坛固定场所,并组织研究生会学术部做好宣传与记录工作。

(三)学分认定

参加山东大学木青法学博士生论坛,可凭主讲与参与证明认定博士研究生“前沿讲座”和“讨论班”有效学分。

(四)激励政策

对于每期参与论坛博士研究生主讲人和点评嘉宾,院内分别给予1000元/、300元/人的资金支持。

四、预期效果

通过举办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一方面,帮助我院研究生建设良好学风,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力争将“山东大学木青法学博士生论坛”打造成为长久学术活动品牌,待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定期将其主讲精华内容编辑成册,作为我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展示学术实力的重要渠道。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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