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源于实践,于实践中丰富发展。为培育一流法治人才,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增进同学们对法律实务部门的认知,同时结合《山东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要求,学院现已为研究生同学开展“法律近距离”之实习计划系列活动。以下是2020~2021年第二学期实习信息。
本链接实时更新,欢迎大家关注。
一、实习单位汇总(具体时间、人数以单位最终通知为准)
(一)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实习时间】7个周(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27日)
【实习人数】计划8人,实际到岗8人
【注意事项】不提供住宿、餐费和薪酬,在单位用餐需自费购买饭票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17日18:00前将实习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姓名”命名。
(二)青岛市仲裁委
【实习时间】7个周(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27日)
【实习人数】计划8人,实际到岗7人
【注意事项】不提供住宿和薪酬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17日18:00前将实习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青岛市仲裁委+姓名”命名。
(三)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山海法航”实习计划)
【实习时间】7个周(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27日)
【实习人数】计划12人,实际到岗山大法学院5人,海大法学院1人
【注意事项】不提供住宿和薪酬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17日18:00前将实习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姓名”命名。
(四)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鳌山人民法庭
【实习时间】7个周(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27日)
【实习人数】计划4人,实际4人
【注意事项】不提供住宿和薪酬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17日18:00前将实习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鳌山人民法庭+姓名”命名。
(五)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实习时间】长期实习者优先,在简历中注明意向实习时间及时间;
【注意事项】不提供住宿和薪酬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15日18:00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学+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律所将根据各团队需求统一时间安排面试。个人简历自行准备。
(六)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岗位要求】
1.长期实习者优先,在简历中注明意向实习时间及时间;
2.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优秀的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15日18:00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学+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律所将根据各团队需求统一时间安排面试。个人简历自行准备。
(七)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证券业务部
【岗位要求】
1.实习时间:保证三个月或以上实习期。
2.教育背景:2022年、2023年毕业的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
3.工作能力:丰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工作技能:通过司法考试、能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以及有资本市场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5.工作态度:具有团队精神、吃苦耐劳、追求卓越。
【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20日18:00前将个人简历(附带头像照)发送至邮箱hr-qd@cn.kwm.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证券业务部实习生应聘+山东大学+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律所将统一时间安排面试。个人简历自行准备。
(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时间可协调调整)
【实习人数】计划10人,实际到岗1人
【注意事项】不提供住宿和薪酬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24日18:00前将实习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姓名”命名。
(九)融创青岛公司 法律事务职能岗
【实习时间】2021年7月到8月
【实习对象】2022届&2023届准应届毕业生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融创青岛公司的同学可通过以下方式尽快投递简历,个人简历自行准备:
②简历投递邮箱:qdzhaopin@sunac.com.cn:简历备注:姓名+学校+法律事务岗
②点击链接,搜索地产板块对应岗位和城市网申:http://sunac.zhiye.com/intern
(十)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实习时间】2021年7月-8月,单位希望尽早到岗,接受长期实习
【岗位要求】单位要求需通过法考。
【注意事项】实习单位不提供住宿,每天提供100元薪酬
【实习人数】计划2人,实际到岗2人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27日18:00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姓名”命名。
(十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1个月(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15日)
【实习人数】计划4人,实际到岗4人
【注意事项】不提供住宿和薪酬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27日18:00前将实习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姓名”命名。
(十二)齐鲁律师事务所
【实习时间】2021年7月12日-8月12日左右,共一个月。
【注意事项】实习单位提供午餐,不提供住宿和薪酬。
【实习地点】青岛、济南、烟台、潍坊、济宁、东营、枣庄、威海
【实习人数】不限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28日18:00前将个人简历(标注实习地点)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齐鲁事务所+姓名”命名。
(十三)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实习时间】2021年7月10日-2021年8月31日(时间可协调调整)
【实习人数】计划11人,实际到岗3人
【注意事项】不提供餐费、住宿和薪酬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7月4日18:00前将实习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济南市检察院+姓名”命名。
(十四)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27日(时间可协调调整)
【实习人数】不限
【注意事项】要求大二及以上年级,不提供餐费、住宿和薪酬。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7月4日18:00前将实习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姓名”命名。
(十五)济宁市人民检察院
【实习时间】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27日(时间可协调调整)
【实习人数】6人,实际到岗2人
【注意事项】提供住宿,不提供餐费和薪酬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7月4日18:00前将实习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姓名”命名。
(十六)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
【实习时间】尽早上岗,至少实习两个月,每周三天以上,两个月以上稳定实习,表现良好者可以开具实习证明。
【岗位要求】
1.认真仔细,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学习能力强;
2.主要从事整理材料、整理卷宗以及根据情况安排的其他事务。
【实习人数】计划2-3人
【实习待遇】薪资水平每日100元左右,可以兼职
【报名方式】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7月7日19点前将简历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均以“青大泽汇律所+姓名”命名。
(十七)青岛海事法院(法官助理、长期实习)
【工作地点】青岛海事法院 青岛院本部
【实习人数】25人
【实习时长】1年
【资格条件】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法律思辩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在校法学研究生(含法律硕士);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证优先;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为425分及以上)或具备相当外语水平的优先;有调研宣传成果或融媒体工作经验的优先;需要勤工俭学的贫困学生优先。
【面试录用】由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由青岛海事法院政治部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合格的,予以接收。
【福利待遇】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的交通补贴(包含有关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参照聘用制人员标准安排就餐,表现优秀且考核合格可另发放绩效奖金。
【申请材料】《青岛海事法院法官助理申请表》;有关证书及成绩单;有调研宣传、学术论文、融媒体等相关作品的可附后。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将上述申请材料发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截止时间为7月1日(周四)下午17:00。已经报名的同学无需重新报名。
(十八)即墨区政府(“青鸟计划”实习实践季)
【实习时间】2021.7.20—2021.8.20
【实习人数】不限,实际到岗5人
【生活保障】
1.交通安排。山东大学(青岛)实习学生统一乘坐山东大学至即墨区政府部门所在的科创中心 定制公交,每天往返。
2.用餐安排。由各单位安排与工作人员同标准午餐。
3.实习补贴。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中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即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60%(1146元/月)为每名大学生发放交通、通讯、误餐补贴。
【报名方式】有意愿参与者请请于7月11日12:00前填写活动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
二、实习认证
实习将由实习单位开具实习证明。实习证明可以纳入19级、20级硕士毕业培养方案专业实践时间统计,毕业时可以在《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中体现。
三、注意事项
1.同学们须根据自身情况,在征得父母家人的同意后确定是否参加实习。
2.【专业学位研究生必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须在第3~5学期(含假期)完成专业实习工作,所有同学应在第三学期开始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专业实践计划,导出后提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备案。实习展开前,应提交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订《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研究生实践期间要详细记录实践内容、定期汇报实践进度、填报中期检查表、撰写实践总结报告,以上材料与实际表现将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学分取得的依据。
3.确认实习后不得无故放弃实习或提前结束实习,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体现山大学子的优良风采。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出现个人权益受损的情况,第一时间向学院反映。
4.为确保实习实践期间的安全,请参与同学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并购买安全保险。
5.所有外出实习的同学均需签署《山东大学法学院职业发展中心安全承诺书》(附件二)
以上实习单位信息如有问题请联系:
19854296717李同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学分问题请联系:
053258630519张老师
法学院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2021.9.2
附件一:“法律近距离”之2020~2021年第二学期实习报名表
附件二:山东大学法学院职业发展中心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