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源于实践,于实践中丰富、发展。为培育一流法治人才,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增进同学们对法律实务部门的认知,法学院现开展“法律近距离——实习计划”系列活动。以下是青岛海事法院实习活动的预告。
一、实习时间
研究生任实习法官助理的,不少于5个月;
本科生参加实习的,不少于2个月。
二、实习地点及名额
青岛院本部20名,烟台、威海、日照、石岛、东营、董家口六处派出法庭各2名。
三、申请条件
法学专业,海事海商法专业优先。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
四、申请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5月29日(周六)23:00前将实习申请表(见附件)和成绩单发送至邮箱sdulawzhifa@163.com,邮件名与文件名均以“海事法院+姓名”命名。
五、实习认证
实习期间,为每位实习人员确定法官或法官助理担任实习老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老师根据实习表现出具实习意见并加盖所在庭室印章。
六、注意事项
参与同学需注意以下事项:
1.法院提供工作午餐,根据表现给予法官助理每月1200元补助、普通实习600元补助。实习人员个人承担交通费、医疗费、人身保险及其他费用。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在征得父母家人的同意后确定是否参加。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体现山大学子的优良风采。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出现个人权益受损的情况,第一时间向学院反映。
3.为确保实习实践期间的安全,请参与同学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青岛市内实习的同学建议购买安全保险,在青岛市外实习的同学需购买安全保险。
欢迎各位同学踊跃参加!
如有问题,请联系
于同学 17864191682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20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