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5-18日,拟毕业硕士生、博士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填写、核对个人相关信息。提交个人申请时,入学年月一律填写入学当年的9月1日;论文开始时间填写开题当年的11月1日;答辩日期暂写2009年5月23日。
2、3月14日前,拟毕业硕士生把以下材料提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批表》1份(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常用表格下载);
(2)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同时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1份(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常用表格下载)、成绩单1份、学位论文打印稿1份以及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
(3)2006级中筛考试未通过的研究生拟申请本次毕业,同时提交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
3、3月14日前,拟毕业博士生把以下材料提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1份(须由导师填写意见),同时提交表中所列出的科研成果原件。该表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常用表格下载。表格用A4纸打印,表格大小和格式不得改变,空格不够可另加附页;
(2)《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批表》电子版,发送到jxq@sdu.edu.cn信箱。该表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常用表格下载。
4、欠费研究生请于3月20日之前交齐有关费用,逾期未交齐者将不予受理论文答辩申请。欠费情况可咨询计划财务处,电话64534。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