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2009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答辩材料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9-03-09        阅读量:
 
(一)各类别答辩材料:
 
      全日制法学硕士答辩材料包括:(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一式一份);(2)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一式一份)。
 
     全日制法律硕士答辩材料包括:(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专业学位申请人员专用(一式一份);(2)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申请人员专用)(一式两份);(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一式一份)。
 
     在职法律硕士答辩材料包括:(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专业学位申请人员专用(一式一份);(2)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申请人员专用)(一式两份)。(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一式一份)。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包括高校教师)答辩材料包括:(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同等学力)(一式一份);(2)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同等学力)(一式两份)。(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一式一份)。
 
      上述表格从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ad.sdu.edu.cn/)“学位工作”中“常用表格”处下载。请大家按照自己所属的类别,特别注意括号中的说明,不要下错表格。
 
(二)填表说明:
1、下载表格填写时不得对表格格式进行任何改动,签名处不得打印,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答辩材料上的签名必须由导师本人亲自填写,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所有答辩材料封面的右上角必须用铅笔标注本人学号。
4、所有答辩材料必须一次性交齐。
 
(三)时限要求
4月10日之前,答辩材料填写完毕并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