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基本要求
1.法学硕士:政治、英语单科不低于50分,综合A、综合B单科不低于80分,总分不低于330分;
2.法律硕士:政治、英语单科不低于45分,业务课1、业务课2单科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300分。
二、打印复试通知书
凡一志愿报考我院并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请考生于3月30日――4月6日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复试通知书。
三、报到与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政审表(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学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报到与资格审查,逾期不报到参加资格审查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资格审查时间:4月8日下午13:30―16:30
资格审查地点: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东校区新校18号学生公寓裙楼大厅
四、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4月9日上午8:00―11:30持复试通知书和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在山东大学东校区新校校区医院,体检时须空腹。
体检表在资格审查时发放,体检表须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由法学院盖章。
五、外语水平测试与心理测试
1.外语测试(含听力测试,听力测试耳机自备,须支持复试通知书指定的接收频率)
时间:4月9日13:30―16:00
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2.心理测试
时间:4月9日16:30―17:30
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六、学院报到与复试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于4月8日到法学院报到,报到地点在法学院二楼研究生办公室(法学院在山东大学东校区老校,位于济南市洪家楼广场北面)。
专业复试将在4月10日―12日进行,复试方式与内容按照山东大学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方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在报到时另行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9.3.27
附件1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审表(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