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2019年下半年同等学力、在职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提交材料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8        阅读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申请参加2019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者,请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并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这里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者是指:未超出规定培养年限(在职2015级以后;同力2014级以后)、已经完成全部个人培养计划、提交《开题报告》并通过开题的在读状态的在职研究生。

一、 符合条件的同学201992日至910日期间提交下列材料

填表说明:

1、下载表格填写时不得对表格格式进行任何改动,内容填写过多时可采取缩小字号或删减文字处理,页码不得增加,签名处不得打印,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另,除封面页单面打印外,其他页务必双面打印。

2、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上的照片由学院使用信息采集照片统一粘贴。

3、所有材料上的签名必须由导师本人亲自填写。

4、所有材料封面的右上角必须用铅笔标注本人学号。

5、所有材料必须一次性交齐。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1、历年学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缴费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山东大学在职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表(一式一份)(附件1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专业学位申请人员专用)(一式一份)(附件6

5、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申请人员专用)(一式两份)(附件7);

6、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一式一份)(附件5)。

7、导师签字的论文审查意见表(一式一份)(附件2

8、学位论文电子版

要求:建立一个以“学号+姓名”命名的word文档具体要求见《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规范(试行)》(附件9

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封面(必须包含中英文题目、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及职称等内容,指导教师的职称填写必须准确,可查询法学院首页“学院师资”栏目

2)中英文目录

3)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4)正文

5)参考文献、致谢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

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脚注需自动生成,手动的不能排版。另,标题层级、序号、标点等各种数字符号的使用要规范统一,以免影响论文的评阅成绩。

(2)学位论文一经提交,视为最终定稿版本,过后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重新提交

8学位论文打印稿一份

要求:A4纸打印,应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完整内容。

9、由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出具的合乎学校要求的检测报告(文字总重复率15%以下)电子版及打印稿各一份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
、学费(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或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缴费信息表;
3
、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成绩单(合格证)的原件(须带照片,可由全国同等学力平台查询打印)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
、在读期间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与所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号带有ISSNISBN并且为第一作者)、学术专著(主编或副主编)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的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其中文章复印件仅要目录、正文;专著复印件仅要封皮、封二、扉页、封底;

5、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

6、《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附件8);

7、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用)(一式一份)(附件3);

8、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专用)(一式两份)(附件4);

9、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一式一份)(附件5)。

10、导师签字的论文审查意见表(一式一份)(附件2

11、学位论文电子版

要求:建立一个以“学号+姓名”命名的word文档具体要求见《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规范(试行)》(附件9

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封面(必须包含中英文题目、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及职称等内容,指导教师的职称填写必须准确,可查询法学院首页“学院师资”栏目

2)中英文目录

3)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4)正文

5)参考文献、致谢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

注意事项:

(3)学位论文脚注需自动生成,手动的不能排版。另,标题层级、序号、标点等各种数字符号的使用要规范统一,以免影响论文的评阅成绩。

(4)学位论文一经提交,视为最终定稿版本,过后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重新提交

11学位论文打印稿一份

要求:A4纸打印,应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完整内容。

12、由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出具的合乎学校要求的检测报告(文字总重复率15%以下)电子版及打印稿各一份


二、已经超出培养期限的往届生,预申请答辩者请向学校提交《延期答辩申请》,于9 3日前交研究生办公室,院里汇总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审批,待审批结果。93 日以后不再接收申请。

提交材料地点: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 0532—58630519 地点: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106


三、特别说明事项

1.请大家认真阅读《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0),严守学术规范与纪律。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将在答辩后进行

2、电子图象采集及其他事宜

等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毕业申请

等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19年下半年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此前曾提交答辩申请又因故推迟者,必须通过系统重新提交毕业申请,否则无法参加此次答辩。

登陆地址:山东大学网站首页顶部-研究生管理栏或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左下角站内导航下第一框下拉后点击“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4、在职申请答辩人员须在提交相关材料前缴清全部学费。

缴费方式统一为登陆学生个人系统,通过系统缴费。

5. 附件。

6. 请及时关注法学院首页-教学实习-研究生-公告栏,下一步的工作和通知将在平台上陆续发布。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828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