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9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一、答辩通知
1.答辩时间:9月2日(周一)下午2:30开始
答辩地点: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301会议室
答辩人员名单及答辩顺序见附件1
2.硕士论文答辩的程序: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并宣布开会;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4)答辩委员会提问,申请人答辩;
(5)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并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
(6)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7)答辩会结束。
注:所在答辩组答辩正式开始时申请人应全部到场,听取答辩委员会的有关答辩事宜。全部答辩结束后,申请人应到场听取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的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实在不能到场的委托同学代为听取。过后,我办不接收其关于答辩结果的查询。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9月5日前,答辩通过的申请学位人员将最终定稿论文按照要求(见附件2:上交论文的要求)提交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提醒导师审核通过,以待检测。检测工作将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进行。
三、提交线装存档论文
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于9月10日前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线装硕士学位论文(须保证是最终版本)5本(注:在学期间有发表C刊符合参评学校及山东省优秀学位论文奖要求的人员提交7本),做最终存档使用。需申请人手填相关信息、导师签名后方可提交,具体如下:
①扉页处学号、论文题目、作者、专业、导师、日期等项由申请人填写;
②《原创性声明》页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页,须导师和申请人填写。
③日期为实际填写当日。
学校要求,导师和申请人的签字不能由其他人代签。论文将由学位办公室统一向国家图书馆、知网、万方数据提交,扫描后上网公开。
附件:
1. 答辩人员名单及答辩顺序
2. 上交论文的要求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