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规定,凡我校博士学位申请者(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并进行学位论文的匿名外审工作。 拟于2020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人员,请按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做好预答辩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初稿应符合《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试行)》,包括以下内容:封面(中英文题目、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及职称)、中英文目录、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内容不全者一律不能提交。
2.提交的有关材料:
(1)论文初稿纸质版(一式五份)
(2)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导师审查意见表(一份)
(3)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
(4)导师出具的书面介绍材料(一份) 要求: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学术作风、科研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字数不超过500字。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月17-19日将材料提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106室),预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 0532-58630515
附件:1.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试行)
2.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导师审查意见表
3.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