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我院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参加2022年9月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这里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者是指:未超出规定培养年限(同力2016级以后)、已经完成全部个人培养计划、提交《开题报告》并通过开题的在读状态的在职研究生。
一、系统提交毕业申请
拟答辩在职研究生自9月5日—23日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adms.sdu.edu.cn/login)提交答辩申请。登录系统后,首先进入“个人信息管理”栏目,补充校对个人信息:包括学籍信息、学生表现信息等。之后进入“毕业和学位管理”栏目,填写学位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申请完成后,通过“查看毕业及学位状态”确认是否申请成功,并可查看后续审批状态。(操作流程见系统中的《学生使用手册》,在职研究生使用时,选项中若无合适选项,选择“其它”即可)。
(若无法提交毕业申请,可能是由于毕业采集照片未上传,请参照下文三、特别说明事项上传电子照片)
之前已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但没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仍需通过管理系统重新提交申请。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拟答辩在职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发表论文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审核并在管理系统中点选是否同意答辩(导师须在9月22日—24日完成系统审核,请务必及时联系导师完成审核工作,以免耽误毕业进程)。同意论文答辩意见纸质材料在正式答辩前补齐。
二、电子材料提交
1.已经超出培养期限的拟申请答辩者请向学校提交《延期答辩申请》,于9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iangxiangyu@sdu.edu.cn,院里汇总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再递交申请答辩材料(逾期不提交《延期答辩申请》的无法申请此批次答辩,申请书要求见附件1)。
2.请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缺少“毕业采集照片”照片者按要求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
电子版:请于9月10日前将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命名)发送邮箱:jiangxiangyu@sdu.edu.cn,院里汇总后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由其导入系统。“毕业采集照片”是本次申请答辩的必备条件,照片不全者将不能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答辩程序,请大家提早发送照片。
照片应选用蓝色背景,注意勿拉伸、变形、美颜。免冠,男生着白色衬衣、鲜艳领带,女生着浅色正装衣服、发型规整。以学号作为文件名,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不超过400kb。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上交的照片必须是全国同力平台上传照片的同一版本。
注:前期已完成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人员,本次无需再次采集,需在系统核对本人“毕业采集照片”,如有差错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其纸质照片一般存放于学院。
三、纸质材料报送
符合申请答辩条件的同学须于9月24日前提交下列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批次答辩申请):
(一)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1.历年学费发票的复印件或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缴费信息表(仅需首次提交答
辩申请的同学提供)
2.论文开题报告及工作计划书(一份)(附件2)
3.已定稿的学位论文(A4纸双面打印一份)
学位论文须符合《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试行)》(附件3),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封面(必须包含中英文题目、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及职称等内容,指导教师的职称填写必须准确,可查询法学院首页“学院师资”栏目)
(2)中英文目录
(3)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4)正文
(5)参考文献、致谢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
注意事项:学位论文脚注需自动生成,手动的不能排版。另,标题层级、序号、标点等各种数字符号的使用要规范统一。
4.需提交与电子版同版本的纸质照片1寸和2寸各4张,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学号及姓名。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1.历年学费发票的复印件或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缴费信息表(仅需首次提交答
辩申请的同学提供)
2.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成绩单(合格证)的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带照片,
可由全国同等学力平台查询打印)(仅需首次提交答辩申请的同学提供)
3.论文开题报告及工作计划书(一份)(附件1)
4.已定稿的学位论文(要求同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
5.需提交与电子版同版本的纸质照片1寸和2寸各4张,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学号及姓名。
(三)填表说明
1.所有表格填写时不得对格式进行任何改动,内容填写过多时可采取缩小字号或删减文字处理,页码不得增加,签名处不得打印,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除表格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A4纸单面打印。
2.所有材料上的签名必须由导师本人亲自填写(或电子签)。
3.所有材料封面的右上角须用铅笔标注本人学号,并且一次性交齐。
4.材料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尽量使用顺丰速运),请拟申请答辩者于9月24日前将材料邮寄至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蒋老师,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106室,联系电话:0532-58630519。
四、特别说明事项
1.请大家认真阅读《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严守学术规范与纪律,确保文字总重复率15%以下。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将在答辩后进行。
2.在职学生学费交齐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系统中显示欠费者无法提交答辩申请,须在提交相关材料前缴清全部学费,缴费方式参见附件5:山东大学网上缴费流程。
3.请拟申请答辩在职研究生加入法学院在职法硕、同等学力申硕士答辩群QQ群(群号:856950108),入群时请务必填写“姓名+学号”,入群后也请大家及时修改群名片(姓名+学号)以便日后交流。同时请及时关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首页-教学实习-研究生-工作通知,下一步的有关通知将在QQ群和网站平台上陆续发布。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