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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0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0-07-12        阅读量:

根据《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0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 119号),现将2010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0年度招标课题共50项(详见附件)。

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0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见附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0年度招标课题》;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0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

以上招标文件可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索取,亦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

四、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材料报送至吴红老师处,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17日,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学校。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 投标材料8份及《投标评审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装订。)

学术研究部社会科学办公室联系人:张荣林、王 涛 ;联系电话:88369527、88364802;手机:13869128097;Email:skc@sdu.edu.cn;地址:鲁能科技大厦A座207。

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联系人:李建平、梁芸,联系电话:010-58581195、58581197。

2010-6-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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