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 -- 正文

医管处:关于对2007年在职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健康查体进行补查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7-12-11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07年在职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健康查体工作已经结束。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在职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没有能够按照学校安排的查体计划进行查体,经与查体医院协商,请尚未查体的在职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务必于12月20日(周一至周五每日早8:00)前到所选的健康查体中心进行健康查体。截至12月20日本年度健康查体结束,不再安排补查。请各单位通知未查体人员及时进行补查。

医院与卫生管理处
2007年12月10日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