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 -- 正文

毕业生就业派遣常见问题问答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5-15        阅读量:

一、关于签约和派遣问题

1、今年签约派遣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截止到6月20日,毕业生6月30日离校。

2、如果已有较明确就业单位,目前正处于考察、体检、审批等环节中,但在6月20日前不能完成签约手续,怎么办?

答:此种情况最好先和人才中心签约,人事关系放在人才中心最方便,何时用人单位确定录用,届时再和人才中心解约,和用人单位签约,到学校就业中心重新办理派遣手续。请注意,许多用人单位虽口头承诺尽快录用,但往往拖延两三个月,甚至半年,还有许多用人单位最后没录用你,故还是和人才签约更合适。但如果确实已经被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确定录取,而不能及时签约的同学,可以持录取单位人事部门的录用函或者接收函在网上填写派遣单位和地址,将录用函交到学院党委办理档案转寄,户口转寄地址也可填写该单位。其他证明不行。

3、6月20日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约学生如何处理?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