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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通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2-29        阅读量:

经法学院院长书记办公会研究,法学院党委学工办工作人员分工如下:

徐会平:组织人事秘书,负责党务、人事、学生党员发展、学生档案等事务。

张妍妍:就业负责人,负责发布就业信息,接洽用人单位考察,发放就业协议书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布置的工作。

尹上:团委负责人,负责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社团组织及学校团委、研工部布置的工作。

邹永厚:学工办负责人,负责学生综合测评、奖贷勤助及学校学工部布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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