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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宋连斌教授学术报告综述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2-10-29        阅读量:

20121028晚七点,中国政法大学宋连斌教授在法学院科研楼模拟法庭为我院师生作了“《仲裁法》实施后我国仲裁制度的新发展”的学术报告。我院许庆坤副教授主持了报告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于喜富以丰富的仲裁实务经验为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此次报告为山东大学建校111周年学术报告会系列之一,体现了山东大学“学术校庆”的主流宗旨。

宋连斌教授的报告从理论上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我国目前仲裁制度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不足等问题进行了生动、详细的分析讲解。他提出了《仲裁法》实施后我国仲裁制度发展的五个重要议题,其中包括司法解释对我国仲裁制度的新发展、仲裁规则对我国仲裁制度的新发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仲裁协议准据法的确定,以及2012年最新民诉法的修改对仲裁监督的完善,并在报告的最后举例说明了在我国值得重视的仲裁判例法。通过对这五个问题的深入分析,教授展示了我国仲裁制度的构架与新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探究精神与学习仲裁法的热情。在整个报告过程中,他结合相关案例对议题做出了进一步说明,风趣幽默的语言不时引来学生们的阵阵掌声。报告的最后,于喜富法官对宋连斌教授的精彩报告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从仲裁实务的角度出发,对报告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做出了实践层面的解释,对教授的诸多观点表示了赞同,并在涉外仲裁的报告制度等等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

宋连斌,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仲裁法、国际私法;曾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工作多年,有丰富的仲裁实务经验,现兼任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国马赛三大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讲学;至今发表论文69篇,撰写著作(含教材) 17 部,发表译文总数 18 篇,其他文章总数 37 篇。(供稿人:耿宁,审核: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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