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下午3点,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刘智勇教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科研楼一楼报告厅为我们带来了一场题为“合同违约损失的经济学分析”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魏建教授主持。
刘智勇教授以全英文的文稿、从法律经济分析的角度分析了合同违约损失赔偿机制如何为人们提供最优的行为激励。首先,刘智勇教授介绍了法律经济分析的基本理论,指出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是法律经济分析的基本方法,阐释了效率的两种定义:帕累托改进和财富最大化,分析了科斯定理的约束条件:产权清晰和交易成本为零。其次,刘智勇教授利用数学模型分析了对称信息下不完全合约的违约损失赔偿机制,得出如下结论:在双边不确定和私人信息的约束条件下,Optional contract damages 比Exclusive liquidated damages 更有效率,因为它克服了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因此该条款应予以执行。再次,刘智勇教授利用数学模型分析了法院应该依据事前的信息确定违约损失赔偿数额,而不应该将事后的信息整合到数额确定过程中的原因。在损失衡量的精确性与事前行为激励的优越性的关系上,刘智勇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最后,刘智勇教授介绍了法律经济分析在美国的现状,认为法律与经济是完美的结合,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刘智勇教授的报告选取了经济分析的独特视角和法经济学的新颖路径,极具启发性,因此引起在场同学的强烈反响。对于现场同学的提问,刘智勇教授也一一耐心解答。最后,魏建教授对于刘智勇教授的报告作了精彩总结,对法律经济分析的文章在发表方面的困境表达了深深的忧思。这场近两个小时的思维盛宴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程青 审稿人:程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