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告

首页 -- 学术报告 -- 正文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谢望原教授学术报告综述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9-11-23        阅读量:
      200911207点,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谢望原教授在逸夫法学楼学术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论飙车与醉酒驾车致人死伤的定性”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柳忠卫教授主持。

谢望原教授从现行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双重角度重新界定了飙车与醉酒驾车致人死伤问题的法律定性。他首先分析了杭州胡斌飙车致使撞死行人案件、北京单向伟酒后飙车案件和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案件,并以这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案件为引题,展开讨论了该问题的现实图景,也指出了在司法上给予准确统一定性的紧迫性。随后,谢望原教授分两部分论述了飙车致人死伤行为和醉酒开车致人死伤行为的定性,指出由于我国现行有关交通犯罪的立法存在着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导致司法机关认定和处理交通犯罪案件时出现极大反差。最后,谢望原教授提出我国道路交通立法应借鉴英国有关驾驶机动车辆的犯罪规定,适当提高该类犯罪的门槛,或者在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中专门设立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罪,并增设危险驾驶罪。

谢望原教授精彩的报告立足社会热点,极富学术启发性,引起了同学们浓厚的学习兴趣,同学们热情踊跃地进行提问,谢望原教授耐心而详细地一一给予解答。最后柳忠卫教授对谢望原教授的报告做了简短而精彩的总结。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