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孙远教授讲述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19        阅读量:

2020年11月15日,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系列论坛第三期于线上成功举办。本期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孙远教授主讲,南开大学法学院高通副教授、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纵博副教授与谈,法学院赵恒助理研究员主持。

孙远教授以“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为题,首先从法学界关于证明标准的四种学说争论角度切入,围绕《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3条的若干问题展开论述。随后,他从实体条件、程序条件和心证条件三个方面,系统地分析了刑事诉讼领域证明标准的基本理论。最后,孙远教授指出,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确实存在隐形降低的现象,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方案。



与谈环节,纵博副教教授结合司法审判实务指出,认罪认罚案件证明标准的判断模式应该属于“检察主导”的接力式判断模式,并由此探讨了在这种模式下冤假错案防范措施。高通副教授则进一步阐释了证明标准研究的源起、证明标准的理论内涵及其层次等方面的问题,并强调应当结合不同诉讼程序来理解证明标准。

最后,孙远教授对于主持人、与谈人以及听众的问题一一作出回应。主持人赵恒老师对三位嘉宾表达诚挚的感谢,并欢迎各位师长学友继续关注和支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系列论坛。

 

孙远,男,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等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2部,参与多部学术著作的编写工作。



/于惠

/刘清华

审核/赵恒

编辑/史志强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