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复办四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学者风采第一期第一场讲座成功举办,此次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主办,康桥律师事务所协办。法学院张平华教授就“《民法典》的宏观模式与制度创新”这一主题进行了精彩讲述,法学院院长助理于永宁副教授为讲座主持人,孙犀铭助理研究员作为与谈人出席活动。
张平华教授以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历程和意义引入主题,着重从《民法典》的制度由来、宏观模式和十大制度创新三个方面进行讲述。
《民法典》的制度来源主要有三种:《合同法》等民事基本法律的汇编,诸如住房政策、绿色原则等政策的法律化以及对优秀审判经验的总结。《民法典》的宏观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公私分立、民商合一,二是总分结合、确认和保护权利并举,三是规范逻辑和现实考量的兼容。
《民法典》中有许多与现实需求紧密相关的制度创新,张平华教授对其中与公民生活关联度高、利益影响大的十大制度进行了分析介绍。比如,人格权独立成编;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完善;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将居住权这一新增权利写入《民法典》;建立了开放多元的担保体系;确立了“宽严相济”的侵权责任制度;继承自由原则的适用范围被拓宽等等。
与谈环节,孙犀铭助理研究员提出可以将《民法典》视为学术作品,从“形、魂、体、技”四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对于《民法典》体系内的规范与司法解释等体系外规范的衔接,以私法自治为核心同时也兼具社会治理功能等问题,大家应该予以重视。
针对观众提出的《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司法裁判这一问题,张平华教授认为这一原则已经通过具体的、可裁判性的制度贯彻落实到法典之中,而对于具体制度之外原则的直接适用,老师从法理学和司法裁判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正如于永宁副教授所言,两位学者从比较宏观的视角又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对《民法典》的一些创新性制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非常期待这一系列学术活动中的下一场精彩讲座!
张平华,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继承编》起草专家组成员。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十大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文编/关帅聪
审核/张平华
编辑/史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