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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江溯副教授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04        阅读量:
  6月2日上午9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江溯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振声苑N206作了一场题为“法律人工智能革命”的学术报告。该报告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柳忠卫教授主持,参与本次讲座的还有山东大学法学院周啸天副教授、冯俊伟副教授、李本灿博士,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张小宁副教授。    
讲座伊始,江溯副教授通过介绍图灵测试、AlphaGo、AlphaGo zero,阐述了人工智能在现代社会存在的广泛性,并就人工智能的定义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江溯副教授认为,人工智能技术主要包括: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图谱。
  首先,江溯副教授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场景为切入点,分析了人工智能在智能推荐、智能金融、无人驾驶、智能医疗、智能超市、智能机器人的具体应用。其中,江溯副教授强调,无人驾驶在未来5-10年内,在相关法律制度构架完整和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将可能会普遍化。
  然后,江溯副教授强调人工智能需要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分析支撑人工智能发展的原因。接着,江溯副教授论证了人工智能的兴起的原因,包括:大数据、计算能力和深度学习。随即,江溯副教授深入探讨了上述三个因素对人工智能兴起所起的作用。其一,他认为,大数据关注的是相关性而不关注因果性。其二,运算能力的提高有助于数据处理的效率,这也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其三,在人工智能的发展过程中,深度学习已经从监督学习过渡到无监督学习,这是大数据处理的技术保障。
  接着,江溯副教授从智慧立法、智慧法院、智慧司法、智慧检务等方面深入探讨了法律行业的人工智能革命。他指出,在以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下,法律人工智能革命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最后,江溯副教授介绍了目前我国各大高校对于人工智能相关法律教育的探索情况,并号召大家加入到人工智能法律教育的建设中。
  对于同学提出的“法律是否应当赋予机器人法律人格”,江溯副教授指出,在赋予机器人法律人格之前,应当通过大量的实践做好安全防护等准备工作,是否赋予其人格宜采取谨慎的态度。
  柳忠卫教授代表山东大学法学院对江溯副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与同学们交流了自己对于法律人工智能革命的看法。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雷鸣般的掌声中结束。

  嘉宾简介:
  江溯,北京大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德刑法学者联合会中方秘书、中芬刑事法论坛中方召集人、《刑事法评论》主编、《中外法学》编辑,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社会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法学院、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马丁·路德哈勒—维腾堡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马普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著有《犯罪参与体系研究:以单一正犯体系为视角》、合著有《美国刑法》。公开发表论文近40篇。通晓德、日、英等多门外语,合译有《犯罪实行行为论》([日]西原春夫教授著)、《共犯理论的研究》([日]西田典之教授著)、《德国刑法学:从传统到现代》([德]希尔根多夫教授著)、《刑法的基本概念》([美]George P. Fletcher教授著)等十余部著作,翻译论文十余篇。













(文/罗杰文 图/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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