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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与山东大学举行合作签约和揭牌仪式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16        阅读量:

  12月27日上午,青岛仲裁委员会与山东大学合作签约揭牌仪式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振声苑举行。
  山东大学副校长、青岛校区管委会主任张永兵与青岛市政协副主席、青岛市工商联主席、青岛仲裁办主任姜巧珍分别代表山东大学与青岛仲裁委员会出席签约仪式并发表致辞。
  本次签约揭牌仪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主持,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周加强,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苗雨,山东大学法学院办公室主任江小荃,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于建莉,青岛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处调研员牟海戈,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展处主任科员韩丕顺也参加了此次签约揭牌仪式。
  首先,张永兵副校长对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几位与会嘉宾表达了真诚和热烈的欢迎,对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学区建设以及法学院的发展状况作了简要介绍。他指出,当今存在的社会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更多法学人才的参与,山东大学与青岛仲裁委的合作将更有利于促进山东大学的人才资源更有效地服务地方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希望青岛与山东大学能够展开更多的交流与合作,希望社会各界能够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源,共建青岛校区,在共建的基础上实现共享, 使这种共享常态化、规范化,取得更为显著的效果。
  姜巧珍主任在致辞中对山大回归青岛表达了真诚的欢迎。她简要介绍了青岛仲裁委目前的规制、管理以及发展计划,并对青岛仲裁委努力建设成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发展目标进行了说明。青岛仲裁委作为民间机构,坚持使市场在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其发展的重要议案之一就是促进与山东大学的合作,走向国际。姜巧珍主任希望在将来与山东大学能够展开更加深层次的合作,希望双方向彼此敞开大门,促进发展,达成共赢,并表示乐意与山东大学进行资源共享,相互协作,共同打造国际仲裁基地。
  致辞结束后,沈伟院长主持举行签约仪式以及“青岛仲裁委员会山东大学仲裁研究中心”揭牌仪式,由张永兵副校长和姜巧珍主任一起揭牌。随后,双方代表进行了其他事项的会谈,展望合作具体事宜。会后,周加强主任带领青岛仲裁委员会代表参观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沙盘室,进行简要介绍与讲解。双方各位与会代表共进午餐。
  青岛仲裁委员会与山东大学签约合作,不仅有利于双方的合作发展,而且为青岛市法学人才资源与社会资源的融合和共享提供了平台。双方希望通过合作,促进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发展,为青岛城市建设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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