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刑事诉讼业绩考评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问题研讨会”在济南成功召开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15        阅读量:

  1月13日,由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办、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刑事诉讼业绩考评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问题研讨会”在济南颐正大厦顺利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国家检察院学院、国家检察院学院河南分院、上海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警官学院、《人民法治》杂志社、《山东社会科学》杂志社、《乡镇论坛》杂志社等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台办、山东省高级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实务专家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围绕“刑事诉讼业绩考评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这一主题展开。会议开幕式由胡常龙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充分肯定了在司法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召开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应当正确理解司法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研究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制度,还应当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周长军教授代表法学院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围绕会议主题作了精彩阐述。
 



           
  会议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与刑事诉讼业绩考评”、“无罪判决难与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冤假错案与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制度的规范化”四个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法律地位、程序构建、权利保障以及无罪判决难、错案防范与刑事诉讼业绩考评之间的关系、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制度的科学构建等论题展开研讨。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具有独立法律地位、保障诉讼权利、构建协商程序以及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应处理好与法官、检察官依法办案之间的关系、刑事诉讼业绩考评指标应合理设定、业绩考评应当重视程序事项考核、重视人权保障方面的考核等方面形成广泛共识,推进了学界对相关问题的认知。在会议闭幕式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胡常龙教授作了精彩总结。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