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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与执法问题研讨会暨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山东大学召开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5-12-31        阅读量:

  20151226-27日,《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与执法问题研讨会暨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山东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与山东省法学会主办、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承办,会议主题为“《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与执法问题”。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兼)宋鱼水,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女子学院书记李明舜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法室主任薛宁兰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华女子学院林建军教授,山东省人大副秘书长、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翟黎明,山东女子学院党委书记、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翠芬教授莅临会议,来自山东省人大、公安系统、法院系统、妇联系统、民政系统、未成年人管教所、山东省1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从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的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了本次学术研讨会。研讨会恰逢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反家庭暴力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务意义。

  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王丽萍教授主持了会议开幕式。宋鱼水院长致辞并宣读了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的贺信。江平教授强调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家庭和国家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并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宋鱼水在致辞中表示,家庭文明已经成为社会发展整体文明中最重要的细胞和元素,在此背景下开展对《反家庭暴力法》立法与执法问题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强调反家暴法律应该得到绿色、文明、有效地实施。夏吟兰教授在致辞中追溯了《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进程,指出该进程体现了我国对《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视,体现了国家对于家暴受害者的关怀,更体现了我国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夏吟兰希望通过对《反家庭暴力法》中重要制度的研讨,使大家对其有更加深入地理解,也能更加准确地把握立法的精神实质。翟黎明副秘书长在致辞中向各位专家学者百忙之中前来参加会议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此次会议正值江平教授85岁华诞,王丽萍代表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及与会代表向江平教授表示诚挚地敬意和谢意。

  本次研讨会分为立法研讨环节与执法研讨环节。立法研讨环节由郭翠芬书记和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宏教授主持。李明舜教授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于家庭暴力的谴责和否定态度,打通了公权力介入家庭、国家社会介入家庭的渠道,为每个家庭、每个家庭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营造了预防家庭暴力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氛围,其出台既顺应了时代的要求,也顺应了社会公众的期待,他总结了《反家庭暴力法》的八大亮点:总则有态度、干预有方向、经费有保障、预防有内容、处置有措施、安全有保障、救济有途径、违法有责任。夏吟兰教授作了题为“家庭暴力概念之分析”的主题发言,她为大家展示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家庭暴力概念规定的演进过程,通过对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进行比较法分析,提出了将直系姻亲纳入家暴主体范围的建议,并且建议增加性暴力作为家庭暴力的行为类型。薛宁兰研究员作了“家庭暴力法致监护人资格撤销的制度建构”的主题发言,她通过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研究,借鉴“两高两部”的相关意见,将家庭暴力法与监护人资格撤销制度联系起来,引发了大家对于该问题的深刻思考。林建军教授作了“关于《反家庭暴力法》中的民事责任问题”的主题发言,她从民事立法的功能角度介绍了家暴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并基于判决书的实证分析来探究其立法缺陷。山东大学法学院方立维教授生动形象地向大家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与实施情况,台湾地区从制度、权利以及程序保障方面对反家庭暴力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规定,开拓了与会学者的研究视野。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海峰研究员作了 “反家庭暴力之妇女认知十年变化比较”的发言,向大家展示了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进行的2000年—2010年山东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结果,并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全方位保护,家暴情况呈现出逐步好转的趋势。

  执法研讨环节,由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烟台大学法学院书记范李瑛教授主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秦艳华庭长向大家介绍了青岛中院家事审判的新探索,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甸柳街道派出所所长孙敬从基层公安工作的视角分析了公安机关在反家庭暴力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山东省民政厅潘红春处长介绍了山东省民政部门家庭暴力援助情况,青岛市妇联李丽副主席和淄博市妇联赵艳青部长分别介绍了青岛市妇联、淄博市妇联反家庭暴力的创新举措,徐文丽律师分析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主体,济南大学于晓丽教授详谈了她对受暴妇女以暴制暴犯罪的量刑思考,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山东大学康娜教授介绍了她对山东省反家庭暴力观念的实证研究,山东政法学院杨志超教授围绕“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比较研究”进行了发言。

  最后,王丽萍教授对于年会活动进行了总结:本次研讨会秉承问题导向,坚持理论研究为中国法治建设服务的理念,将《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与执法问题作为研讨会的议题,意义重大,不仅丰富了《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论研究,对于《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及人权保障,圴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会后,希望大家继续强化问题意识,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突出法学研究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和制度特色,不断提升理论研究的水平与品格;同时,与社会各界一起,努力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为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中国社会的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文/康娜 王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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