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现代国家,首先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首先要走向法治化。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里程碑,行进在复兴之路上的中国,进入全新的“法治时间”。“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今年12 月4 日,是国家第一个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在上级部门的统筹下,法学院组织一批知名专家学者奔赴各地进行宣讲。
10月18日,山东大学一级教授,著名学者杨海坤参加了在江西财经大学召开的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杨海坤在会上畅谈了其关于宪法学学习的体会,强调人权保障是宪法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连接点,具体到我国而言,就是既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条款,又要将它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中国梦内在地联系起来,为中国民主宪政做充分的准备。
11月19日,在泰安市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山东省宣讲团成员、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军教授就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作宣讲报告。报告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从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入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加快推进法治山东建设五个方面作了系统解读。
11月20日,周长军在济南铁路局党委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上,作了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宣讲报告。周长军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各项任务和重大举措,介绍了加快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的相关内容。
12月3日,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忠夏在烟台港集团公司和全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骨干培训班上作专题辅导报告,烟台港集团干部职工、县市区乡镇党委宣传干部,共400多人参加了听讲。李忠夏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等方面作了系统阐述,引起了很大反响。
12月4日,国家首个宪法日,山东省宪法学会副会长、法学院宪政研究所所长王德志教授为山东省人事与社会保障厅举办了宪法讲座。王德志重点阐述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党的领导和宪法权威的关系。之后接受齐鲁晚报记者的采访,解读了宪法意义。
宪法日当天,法学院法理研究所所长李道军教授赴枣庄市为政府机关部门和企业高管人员分别作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宣讲报告。李道军在对法治、法治体系与法治国家等基本范畴的涵义进行细致解读的基础上,深入地讲解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五大基本原则等问题。语言生动,深入浅出,得到了与会者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