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袁中华教授做客法学青年论坛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01        阅读量:

5月30日,“山东大学法学青年论坛”第十九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中华教授作题为“民事诉讼法体系何以可能?”的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海燕主持,副研究员赵志超、助理研究员王超与谈,三十余名师生参加讲座。



袁中华以民事诉讼法教材篇章体例不统一、民事诉讼学科体系化程度不足等现实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探讨并反思了民事诉讼法体系建构的可能路径。他首先区分了法律体系的外部体系与内部体系,指出真正意义上的体系并非简单的分类汇编或封闭的概念演绎,而是由原则、目的与价值共同支撑的开放、动态的价值秩序。随后,袁中华回顾了德国法以诉权为中心的早期体系建构、日本法围绕民事诉讼目的论展开的理论探索,以及中国学界在诉权论、目的论、基本原则与核心概念研究方面的既有成果,并指出当前研究仍存在共识不足、方法论讨论不充分、原则框架不系统以及核心概念尚未形成通说等问题。基于此,袁中华主张民事诉讼法体系化不能依赖单一原点或纯粹概念推演,而应以内部体系的价值整合为基础,以外部体系的概念与规则梳理为辅助,在评价法学的方法论指引下推进体系建构。最后,他强调,应立足中国民事司法实践,在吸收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法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





与谈环节,张海燕对讲座内容作总结,指出体系化研究对于学科发展的基础性意义。赵志超就诉讼标的相对论、内部体系与宪法价值的衔接等问题发表见解。王超就价值导向是否会加剧民事诉讼法的不确定性展开讨论。袁中华逐一回应,强调评价法学坚守守法义务与论证义务,在确定性与灵活性之间寻求平衡。


文 | 刘宽丽

图 | 王国萱

审核 | 董雪梅 赵志超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