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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0-12-01        阅读量:

 

    11月25日,山东大学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协议签字暨周玉华兼职教授、博导聘任仪式在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法学院举行。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共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为周玉华颁发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兼职教授聘书。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建军宣读博导、兼职教授聘任文件,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仪式上,徐显明对周玉华受聘山东大学博士生合作导师、兼职教授表示祝贺。他从目前国内、国际形势出发,对新形势下中国法学教育提出新的要求,一是要有全球化视野;二是要进行跨文化教育;三是要参与制定并遵循国际规则;四是要参与国际竞争,赢得国际席位。他希望法科师生既要有学术创新能力,又要有职业守成能力,能够将本土化的法学思想传播到世界,成为大国的法学教育思想。最后,他衷心祝愿山东大学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延续良好的合作传统,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契机,深化合作,早结硕果。

    张文显在讲话中从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出发,希望山东大学以此次聘任周玉华为博士生合作导师、兼职教授为契机,在今后的法学教育中,聘请法官、检察官及律师担任合作导师或兼职教授,创新教学、科研模式,强化学生的法学实践经验,实现法学人的伟大价值。

   签约及聘任仪式后,周玉华教授为法学院师生作了主题为“司法权威与法制国家”的学术报告。在报告中,他认为司法法律体系的建设对于中国法治的发展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对中国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大家反映周玉华教授的报告既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又有相当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感到受益匪浅。

    仪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主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静,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建军;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罗大乐;学校办公室主任周洁、学术研究部常务副部长赵显、研究生院副院长谭好哲、合作发展部常务副部长井海明、法学院党委书记盖玉强等出席以上活动。

    根据协议,山东大学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人才、科研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并共同创办“山东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司法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理论和政策问题,探索未来司法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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