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原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研究员、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张伟仁访问山东大学,并受聘为山东大学名誉教授。副校长陈炎出席授予仪式,并为张伟仁教授颁发了聘书。
仪式上,陈炎在致辞中对张伟仁教授加入山东大学教研队伍表示欢迎,并提出山东大学需要像张伟仁教授这样拥有国际视野和学术地位的学者来校指导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张伟仁教授感谢山东大学给予的荣誉,希望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师生一起共同推进中国法文化研究和法理研究团队的建设,促进学术方面的国际交流。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齐延平教授主持仪式,港澳台办相关人员、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仪式。
张伟仁,1935年出生于江苏吴县(今苏州),1962至1968年在美进修,获南卫理大学比较法学硕士、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制史及法理学;编著《中国法制史书目》、《清代法制研究》、《明清档案》及有关传统观念与现行法制、传统法学教育、古代经典中的法理思想等主题的中英文论文十几篇;曾任美国康乃尔大学“胡适讲座教授”、纽约大学法律学院“环球法学讲座”教授;曾在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加州洛杉矶大学、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法国法兰西学院等高校担任客座教授。目前哈佛大学现设有“张伟仁奖学金”,资助学者在该校研习中国法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