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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法学高端论坛”第六十三期:民法典中的法治思维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2        阅读量:

5月31日,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六十三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雷以“民法典中的法治思维”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李若祺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刘经靖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瞿灵敏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平华教授、助理研究员杨瑞贺、助理研究员胡乃馨、博士后王玉乔担任与谈人。



王雷首先以一例合同纠纷案引入,强调学习民法典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随后,他分享了民法典中的五种法治思维:一是“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法治思维,讨论了民事案件中的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二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思维,探讨了更好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问题;三是“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思维,讲解了公权机关的职权清单;四是“家和万事兴”的法治思维,阐释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的观点;五是“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协调统一”的法治思维,讲述了公平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



与谈环节,刘经靖、瞿灵敏、张平华、杨瑞贺、胡乃馨、王玉乔先后就民法典中的法治思维问题发表了观点与见解。


文 | 徐佳逸

图 | 张坤

审核 | 董雪梅 杨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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