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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大学法学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9        阅读量:

5月8日,东吴大学法学院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青岛举行。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威海)院长周长军对东吴大学法学院郑冠宇院长一行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学院历史、办学规模及师资力量等情况。郑冠宇随后在致辞中对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欢迎表示了感谢,并介绍了东吴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包括与法院展开合作引进法官走进课堂、以丰富的学术会议促进学生发展的培养模式等。交流中,双方表示将通过合作共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为双方师生提供更加多元的交流学习平台,不断提高法学人才的培养质量。




周长军与郑冠宇代表双方签署学术交流合作约定书。东吴大学法学院秘书陈芊谕、助教古浩儿,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付本超研究员、荣聘教授郭明瑞、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张平华教授和外事秘书李寒冰等参加本次签约仪式。


文 | 吴雨涵 尹希

图 | 张坤

审核 | 付本超 李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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