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法学院举办“法学高端论坛”第五十三期:行政许可条件设定的确定性规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9        阅读量:

4月26日,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五十三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中国政法大学林华教授以“行政许可条件设定的确定性规则”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俊伟教授主持,助理研究员傅爱竹、陈伟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林华介绍了“行政许可条件设定的确定性规则”的研究背景。随后,林华阐述了对《行政许可法》第18条的理解,提出行政许可的设定是一项确定性义务,而行政许可设定的确定性义务在实质层面上存在分化义务。林华通过对中央层面制度规范的系统性梳理,归纳总结出行政许可条件的设定谱系主要存在空白模式、授权模式、兜底模式、裁量模式四种类型。紧接着,他以这四种模式为基础,从行政许可条件的规范构造、“范围-内容”的二元划分这两个层面对行政许可条件的设定逻辑展开论述。接下来,林华围绕空白授权的模糊泛化、兜底条款的权限扩张、裁量基准的隐匿实施和有关规定的界限模糊四个方面对行政许可条件设定进行了体系性反思。最后,林华提出从约束空白授权的适用、规范兜底条款的设置、公开裁量基准的内容和明确有关规定的范围四个方面来完善行政许可条件设定。



与谈环节,冯俊伟对讲座内容作总结。傅爱竹、陈伟先后从基础性法律的承载力等方面发表见解。提问环节,林华就同学们的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文 | 郭格

图 | 陈慧琳

审核 | 董雪梅 冯俊伟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