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讯

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周长军副院长一行访问平阴检察院看望实习研究生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9-07-10        阅读量:
    7月9日,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军,党委副书记王苗雨到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检察院看望正在实习的研究生。法学院与平阴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交换了意见,并就进一步在其他领域的合作进行了探讨。
    座谈会由检察院副检察长万召振主持。周长军副院长代表学院对平阴检察院为同学们提供的良好的实习和生活条件表示感谢,并阐述了当前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转变。他表示,研究生应走出大学校园,注重实践锻炼,只有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才能更好地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同时有利于研究生服务社会,为基层司法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他说,平阴检察院是法学院第一个研究生实践基地,要努力建设好这个基地,使之成为高校研究生实践的一个品牌,形成“平阴模式”,不断得到推广。
    平阴检察院检察长耿宝金对法学院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希望双方能建立长期的、多领域的合作机制。他强调,法学院与检察院的合作不仅有利于检察院创新开展工作,同时有利于法学人才的培养,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
    实习的同学介绍了两个多月来的实践经历,对于实践学习的受益谈了切身的体会,纷纷表示这是一段崭新的学习经历和一种宝贵的工作体验。检察院各科室的实习指导老师对同学们的学习和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学院与检察院就基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表示肯定,并对进一步建设好实践基地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座谈会前,周长军副院长做了题为《刑事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的学术报告,受到平阴检察院所有检察官和实习同学的热烈欢迎。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