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晚上7点,第10期宪政茶座在法学院114教室成功举行。本期主题是“社区矫正制度:比较性考察与反思”,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政专业博士生薛静丽主讲,论坛邀请了山东政法学院讲师景年红作为点评嘉宾。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政专业博士生王天林主持了论坛。2008级法学博士研究生和部分硕士研究生参加了论坛的讨论。
薛静丽结合自己对国内外社区矫正的研究,首先介绍了社区矫正的定义及相关概念,在此基础上,她分析了社区矫正的演变历程,认为社区矫正是伴随着监狱行刑理念从“惩罚报应”演变过渡到“矫正复归”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并对英美法系国家的社区矫正与大陆法系国家社区矫正进行了分析比较。接着她分析了我国自2003年社区矫正制度试点以来存在的缺陷,主要有现行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种类太少、社区矫正的适用数量太少、缺乏专门的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和人员、在刑罚执行理念上存在重监禁刑与轻非监禁刑的倾向。她针对现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社区矫正要有以人为本、大社会观念与重返社会等科学的社区处遇之理念支撑、应明确规定慎用监禁刑的原则、创设并完善转处与刑罚易科制度等。
在论坛的互动环节,各位同学针对社区的定位、比较性考察及反思的内容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国对违法与犯罪归类的不同、监狱的民营化、矫正制度、刑罚执行制度与实践等话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了有效的互动。接着景年红老师做了精彩的点评,她认为在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应增加一些实证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和论证了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她还就如何在报告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最后,本期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