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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探讨合作渠道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9-06-03        阅读量:

  6月2日上午,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胡建民一行三人来我院进行访问,与院长齐延平共同探讨合作新机制。

  座谈中,胡建民处长介绍了民行处的情况,他谈到,目前形势对检察人员的理论要求越来越高,他们实践经验比较丰富,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深层次的理论问题经常困扰着他们,非常需要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的指导和帮助。他们希望山大法学院的教师能在干部培训、个案办理方面提供援助和咨询,给他们以智力支持。齐院长在谈话中首先感谢济南市检察院长期以来给予山大法学院的支持,尤其是在本科生实习方面给予的帮助。他说,市检的这种需求和法学教育的大形势是相符的。目前全国法学教育正面临着转型,教学模式的转变要求高校教师走出书斋,充实实践经验。我们也一直在探索多种方式地和法律实务部门进行合作,包括教师到检察系统挂职,年轻教师参与办案,聘请学者型法官、检察官、律师走上讲台、指导研究生等,有些合作项目已取得很好的效果,对双方促进都很大。

  双方经过交流,一致同意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市检在山大法学院建立联络站,山大法学院按照市检的要求选派5-6名教师作为联络员,不定期地参与市检的干部培训、案件办理等工作。

  市检民行处的副处长宋建军、刘瑶,我院党委书记盖玉强、办公室主任刘红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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