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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当选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理事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05        阅读量:

近日,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第九届会员大会在济南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章程(修正草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会,我院王丽萍教授当选为会长,马得华副教授当选为理事。

会议期间,研究会还围绕“家教赋能共育未来”进行了交流研讨活动。王丽萍结合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以“依法履责 立德树人”为题作了主旨发言。130余名来自全省各地、各行各业的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会员参加了会议。



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成立于1982年,是我省研究家庭教育理论、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在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背景下,我国颁布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为促进家庭教育、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性法律。


文 | 马得华

图 | 马得华

审核 |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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