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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反垄断名家系列讲坛”之“公平竞争政策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02        阅读量:

2023年6月30日,山东大学“反垄断名家系列讲坛”第二讲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利举办。本次讲坛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和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由双方共建的山东省反垄断法律研究和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承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李青担任主讲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孙玉芹、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等出席活动。山东省政府28个直属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牵头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同志,山东大学法学院、经济学院师生,以及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育律师、山东文康(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鹏律师、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思齐律师等律师代表,共70余人参加讲坛活动。我院叶高芬研究员、徐伟敏教授、李洁讲师、田蒙蒙助理研究员、王超助理研究员等与会交流。

致辞环节和讲座环节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春山主持。李春山介绍来宾并表示欢迎,同时阐明本期讲坛对于山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的重要意义。孙玉芹在致辞中表达对李青和参会嘉宾的欢迎,指出竞争政策在国家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总结了山东省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经验并提出工作展望。于向明在致辞中代表法学院感谢李青等嘉宾对论坛的支持,简要介绍了山东大学法科的历史渊源和发展现状,并从国家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出发提出对基地团队反垄断科研发展的期许,以及山东大学法学院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双方合作的愿景。



主题讲座在来宾热烈的掌声中开始。讲座分为“竞争政策在中国的发展和展望”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介绍”两部分。关于“竞争政策在中国的发展和展望”,李青从概念层面解读广义和狭义的竞争政策,指出我国设计竞争政策时应当着重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竞争问题;从法律发展和制度政策发展两条主线分别详细梳理了竞争政策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认为竞争与市场化改革相互伴随。还结合“十三五”总结、“十四五”规划对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和“基础地位”进行分析和解读。李青还简要分析评价了《反垄断法》的修订,分享其对中国竞争政策的现状评估与前景展望。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介绍”,作为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要起草人,李青详细介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出台背景和过程,并比较了欧盟的直接审查制、韩国的外部评估制、日本的内部评估制以及OECD的竞争评估工具书等。李青指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面临的问题,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竞争评估制度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李青还从审查对象、审查主体、审查标准、保障措施四部分概括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指出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和发展过程尚存在审查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与谈环节和问答环节由叶高芬主持。山东大学讲席教授、经济学院院长林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一级调研员张文新,以及徐伟敏和田蒙蒙分别做了与谈。林平介绍了中国主要经济政策从产业政策到竞争政策的转变,并分析了两种政策的关系及其在保护目标上的根本性差异。张文新总结了山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指出改进方向。徐伟敏认为目前以自查为主、以第三方评估为辅的公平竞争审查主体有其积极意义,但存在自身动力不足、能力不够,第三方独立性不强等弊端。叶高芬亦指出,目前的自我审查机制可能存在“地方利益最大化”的弊端,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求的契合关系值得探讨。田蒙蒙则提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服务于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这与央地关系的变迁息息相关,公平竞争审查需要法学知识,也需要经济学等专业知识的支撑。

在问答环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司法厅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就竞争政策的发展方向、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公平竞争的审查标准等提问,李青、林平和叶高芬分别作答,和与会嘉宾进行了深入的互动。



本场学术盛宴深刻启发了与会者对中国竞争政策发展的思考,激发了山大学子学习反垄断法的热情,也加深了我省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对“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新《反垄断法》的理解。“反垄断名家系列讲坛”活动的开展系山东大学法学院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的重要合作成果,在加强山东省反垄断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平台建设,以及进一步深化山东大学反垄断科研力量与山东省反垄断执法力量的良性互促合作关系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将助力于山东省的竞争文化培育,裨益于山东省的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 | 王超 叶高芬

图 | 李洁

审核 |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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