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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华教授讲述我们的生活充满着民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8        阅读量:

11月15日晚,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第五期于华岗苑北楼顺利举办。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平华以“我们的生活充满着民法”为题做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缪乐主持,二百余名师生参会。



讲座伊始,张平华以歌词“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其指出由于民法极为复杂,故可对民法采用“纵、横、用”的观察思路,并在此基础上,系统讲述了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充满着民法。张平华指出,从纵向来看,民法生成于久远的时光隧道之中:其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是民法生存和制定的前提。其二,民法又具备强烈的现实情结。一方面,我国《民法典》第一条规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具体规则中“政策法律化”的现象,无不体现着中国特色;另一方面,《民法典》也回应了当前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疫情防控、科学技术、网络时代等,无处不见民法的身影。其三,民法也要稳步地展望未来、稳步地塑造未来。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民法典》的立法者采取了简约式立法、原则化治理、一般法和特别法结合、出台司法解释等一系列举措,但这在客观上破坏了民法作为私法的纯粹性。其次,张平华认为,从横向角度观察,民法存在于具备人、物、事、情四要素的四维立体空间。其中,人是民事主体;物是以有体物为代表的民事客体;事是民事法律事实;情则是情理法中的情,推而广之即是道德。这些元素在“德法共治”的四维立体空间中呈现出静态和动态、自治和管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再次,张平华从应用角度出发,强调民法最终是要通过请求权基础的方法运用到实践、在实践中发挥作用。其将请求权方法和历史方法进行比较,得出了请求权方法有序、有机、高效、节省成本的优势,并在此基础上系统性介绍了请求权方法的内容、特点以及请求权基础体系。对于请求权基础体系,他认为应当将其作为民法教义学重要的知识单元,使其成为请求权方法“右手边阵营”最重要的媒介。基于请求权基础体系,他认为当存在多个请求权时,会产生四个结果,即请求权聚合、请求权竞合、请求权统合和作为例外特殊情形的法条竞合。最后,张平华得出结论,在贯通过去、现在、未来的时光隧道中,民法获得了永恒的生命;在人、物、事、情这一四维立体空间中,民法形成了有效的运行机制;依靠请求权基础体系,民法得以媒介“事实”和“法律”,并形成了科学的思维方式。因此,我们的生活充满着民法。



问答环节,同学们对请求权基础体系、特定情形下的惩罚性赔偿是请求权统合还是请求权聚合等问题进行提问。张平华对各位同学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细致解答。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系列讲座旨在引导法学学子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探讨法学各学科的经典及前沿问题,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主讲人简介:张平华,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3次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被评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大杰出中青年学者”等称号。兼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Fellow、Member,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专项小组成员。《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中、立法后评估课题组负责人。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出版著作或教材十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青年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7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


文 | 刘嘉雯

图 | 卜思遥

审核 | 郑智航 董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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