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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刘再学同学当选“我用青春感动山大”十大人物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8-03-12        阅读量:

    日前,山东大学 2007・我用青春感动山大”颁奖仪式举行,我院研究生刘再学当选“我用青春感动山大”十大人物。

  山东大学“2007・我用青春感动山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由山东大学团委主办,山东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承办的一项大型校园评选活动。此项活动旨在通过发掘这些在我们身边感人肺腑的故事,用一种朴素的方式表达对每一位感动人物的崇敬。从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树立大学生健康的理想与追求,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定位。

  刘再学同学20047月本科毕业后,怀抱着报效祖国的信念,辞去到手的工作职位参加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在工作过程中,刘再学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志愿行动宗旨”为工作指南,“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弘扬新风”,坚决遵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行为规范》,不怕吃苦,不计报酬,勤勤恳恳做好每一项工作,献身于西部检查事业,服务于西部人民群众。一年服务期满后,刘再学同学得到服务单位的充分肯定,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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