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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荣教授讲述全球海洋治理的法治体系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9        阅读量:

12月16日,山东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系列高端论坛”第五讲在华岗院北楼举办。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刘惠荣教授做了题为“全球海洋治理的法治体系”的学术报告。本次论坛由法学院黄世席教授主持,迟德强副教授和田立讲师担任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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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荣教授以海洋法的发展脉络及其独特性为切入点,对全球海洋治理的五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第一,在构成要素方面,刘惠荣教授通过对比传统国际法理论,阐明了理论研究主体要素多元化、客体要素复杂化、规制要素法制化、结果要素评估化、价值要素普世化的特点。第二,在理论发展方面,她依次梳理了罗西瑙、基欧汉、塞纳克伦斯等学者的理论,指出当前主流理论仍存在价值规范的分歧与冲突。第三,在当前形势方面,面对国家主权不可超越、少数主权大国影响力失衡的诸多挑战,我国传统理论仍存在很多限制,不足以应对国际形势、研究对象在全球化中不断演变拓宽的趋势,而且研究方法局限单一,不利于把握区域治理的时代理论机遇。第四,在法治演进方面,她通过比较分析阐释了海洋治理从“权力维度”到“权利维度”再到“责任维度”的演进路径。最后,刘惠荣教授提出了以“命运共同体”理论推动全球海洋治理改革的个人建议,细致剖析中国在全球海洋治理方面可作出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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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环节,迟德强副教授以南海仲裁案为例来探讨国际法的独特性与复杂性,提出海洋法公约并非规范海洋法秩序的唯一依据的观点;同时他结合自身研究与授课的经历,教导同学们学术研究需要敏感性与沉稳勤奋。田立老师也就南海仲裁案的典例,对中国的“三不”态度提出个人见解,并与在场师生互动交流。刘惠荣教授认为我国目前国际司法人才匮乏,缺乏司法解决的自信,因此多采用政治而非司法的手段解决争端,她呼吁同学们要积极学习国际法,增加国家国际私法人才储备数量,提高人才储备质量。

黄世席教授对刘惠荣教授的精彩报告表达感谢,并强调了重视研究海洋法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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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荣,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极地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文/于承志

图/刘妍秋

审核/黄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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