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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研究生导师培训交流会——学位办主任徐先蓬应邀作专题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25        阅读量:

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11月23日中午,法学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了研究生导师培训交流会。会议特别邀请了研究生院学位办主任徐先蓬出席并作专题报告,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院长周长军、研究生导师以及研究生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交流会,出席会议的还有青岛校区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鲁妮妮老师,会议由副院长张海燕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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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题目为《案例视角下的导师指导行为规范》专题报告中,徐先蓬首先对教育部近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文件以及我校制定的《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强调对导师的岗位管理,明确导师基本规范。其次,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点,对导师指导行为敲响警钟。随后,徐先蓬通过对学位论文质量有关数据的分析,提醒各位导师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授予质量,严格过程管理,加强指导投入,预防和杜绝学术不端等问题的出现,坚持用心选人、用心待人、用心育人。专题报告结束后,部分导师就关心的问题与徐主任进行了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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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军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表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离不开导师的投入,通过本次导师培训交流会让导师们对自己的岗位职责有了更深入和清晰的认识,有助于提升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文/王阳

图/王阳

审核/张海燕、乔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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