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刘鲁平,山东大学法学院1984级本科生,现任山东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曾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处副处长、政府法制协调处处处长、法制二处处长、依法行政指导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处)处长。
儒雅的气质,和蔼的面容,爽朗的笑声,这是初见刘鲁平师兄留下的第一印象。在轻松和谐的“话家常”中,师兄将三十余年前那段青葱校园时光同我们娓娓道来。记忆回溯至上世纪八十年代,作为一名地地道道的“老济南人”,他自幼便对山东大学这所“家门口”的高等学府倍感亲切。1984年夏,怀着对法官、检察官等职业的敬意与憧憬,他报考了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自此与法一生结缘。忆及那段初踏大学校园的时光,师兄笑谈,与高中时班主任描绘的大学生活的轻松不同,学校图书馆中的伏案身影、小树林里的朗朗书声让他很快意识到大学生的第一要务是努力学习。他或在教室专注上课,聆听乔伟、郝明金、徐显明、冯殿美、林国民、黄令葆等老师的谆谆教诲;或在图书馆潜心自习、博览群书,首个期末考试成绩就名列前茅。好学不倦、天道酬勤,他的法学理论功底愈加深厚,以四年的优异成绩为自己的大学生涯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既要埋头学习钻研,亦需放眼课外拓展。”刘鲁平还积极投身集体活动,在班级、法律系、学校身兼数职,先后担任班级的团支部书记、法律系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山东大学学生会学习部副部长、山东大学集邮协会会长等职务。他积极组织八四级法学班每学期的郊游野炊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带领全班同学在大明湖、大观园为非洲旱灾募集善款,展现八十年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和担当,被山东电视台报道。他创意性地策划组织了法律系第一届艺术节活动,积极协助张录荣、肖金明等师兄创建山东大学法学社,开展模拟法庭,组织第一届驻济高校大学生集邮巡展……谈及此处,师兄不禁感慨四年校园生活多彩丰富、未曾虚度,老师解惑、同窗趣事亦如灼灼灯火经年闪烁于记忆深处。1988年他通过严格选拔,到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后更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自此踏上了三十余载助力我国法治建设之路。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我亲历了山东省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立与合并,见证山东省立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指导与监督的方方面面,得以窥见我国法治进程的缩影。”自1988年走出象牙塔至法制局报到,至2018年机构改革省政府法制办与省司法厅合并组建新的省司法厅,刘鲁平在山东省法制办度过了热血青年至厚重中年的卅载光阴。师兄感叹道,“我这一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激情燃烧的岁月,尽数献给了祖国的法治事业。”初入职场略带锋芒的他,特别注重谦虚谨慎、虚心向领导、同事学习请教,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在立法、法制监督、复议应诉、依法行政指导、政府法律顾问等不同业务中尽显身手。无论在哪里,师兄都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开拓进取的业务能力赢得了领导、同事们的高度认可,所负责的工作都能开创新局面、达及新高度。
刘鲁平深情地忆及自己30年的政府法制工作,有16年时间献给了山东省地方立法工作,可以用“两个八年”概括。1988-1996是第一个八年,在法制一处(原经济法规处)工作,从第一年的“懵懂年少”,到第二年独立完成法制局两个立法处室全年度一半以上的立法件,后续年年如此,每每年度总结,“惊艳蜕变”的师兄让大家刮目相看。2007-2015是第二个八年,在法制二处(原行政法规处)工作,完成了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旅游条例、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25 部地方性法规,以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管理办法、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35件省政府规章。从立项、起草、征求意见、调研、会签、到审查决定,地方性法规还要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两到三次的审议,期间反复调整修改,大部分立法需要两年左右才能出台,师兄经过“积淀醇厚”达至“炉火纯青”。他对亲历的每一项立法依然如数家珍,《山东省旅游条例》是全国首个旅游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好客山东”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为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科学性、逻辑性、严谨性,师兄对于每一个条文、一个术语乃至一个字都认真推敲, 2011年《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一出台就在全国引起轰动,他也成为全国行政程序各类研讨会的应邀嘉宾。师兄坦言,多年的立法实践养成了特有的缜密思维逻辑和洞察力以及深厚的文字功底,自己也受益匪浅。
行政复议工作也是他职业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2000年省政府法制局升格为省政府法制办,师兄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行政复议应诉处副处长。适逢《行政复议条例》“升格”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出现“井喷”,还有大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人员“堵门”咨询。既要到国务院法制办请示汇报,定期组织全省的疑难案件研讨,又要指导各地市、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还要负责具体案件的受理审查、群众接访、到人民法院出庭应诉,等等,刘鲁平坦陈有种“堵枪眼”的感觉。师兄对参与处理的几百个案子记忆犹新,尤其是事关民生的案件。如济南机车工厂配件厂退休工人养老金发放标准一案,该案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十分复杂,师兄多次到省政府有关部门登门拜访,针对问题症结,寻找解决办法。“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拿到分管副省长签批同意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那一刻,刘鲁平对秉公用权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当时虽然工作连轴转、加班是常态,但精力充沛、激情四射的师兄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历练,收到的感谢信和锦旗也不计其数,山东省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和案件处理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法制监督协调工作亦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6-2000年,刘鲁平从法制一处转岗到政府法制监督处。适值《行政处罚法》出台,当时政府法制监督处的主要工作之一是“两项清理”:清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清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主体。清理工作小组的人员来自十多个省政府部门法规处(室)的借调人员,大家的年龄、个性、经历、视角各异,激烈的观点碰撞时有发生,在师兄的协调下,大家心系法治、服从真理,于紧张、繁重的工作中结下了深厚友谊。那时办公条件差,没有电脑、打印机,需要先誊写在方格稿纸上,再送省政府办公厅印刷所铅印打字,并多次校对。七月的济南酷暑难耐,没有空调,风扇吹着热风、汗珠滴在稿纸上,练就了师兄非凡的毅力和耐力。为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刘鲁平组织人员编写9本法学基本知识系列培训教材以及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教程,组织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对 20多万行政执法人员发放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他还担起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重任,通过书面审查、当面约谈、现场抽查指导和定期通报等方式,迅速打开了全省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局面。那段时光可以说是师兄将法学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融会贯通地运用到国家法治进程的又一个高光时刻。
第二阶段是2003-2006年,师兄在法制(监督)协调处工作。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审批权限从国务院下放到省级政府的背景下,刘鲁平积极协调、推动各方力量,组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于青岛召开现场会,在全省17个市、98个县和县级市全面铺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此举当时在全国绝无仅有。同时,全省各地的行政审批中心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每半年轮流在各市召开山东省审批中心主任联席会议,搭建平台、交流经验、相互借鉴与启发,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联席会议秘书长的刘鲁平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法制协调处还负责对全省仲裁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师兄通过调研,梳理出仲裁事业发展中的若干关键问题和解决路径,历时两年形成了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调研报告,并积极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省编办高度重视,借鉴调研报告建议,下发文件,解决了困扰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在全国业内引起轰动,被誉为“山东模式”。面对越来越多的工作头绪,师兄表示要学会“弹钢琴”,既要抓重点又不能“只抓一点,不顾其余”,更要重视带队伍、群策群力。刘鲁平工作团队的成员,个个讲政治、顾大局,精诚合作,有奉献精神,专业能力强,可以独当一面,出色完成任务。
2007年师兄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考试选拔,到美国加州圣何塞州立大学学习培训。海外经历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他对中国国情、法治建设、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有了更深的理解,坚定了他为中国法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努力的信念。
2015年,师兄轮岗到依法行政指导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处)任处长,这实际上是两个处室的工作,师兄“累并快乐着”。依法行政指导处担负着全省依法行政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以及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考核等。刘鲁平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两个《决定》,充分领会其精神实质,多次带队前往国务院法制办向老领导、老朋友学习请教,将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推进路径和具体措施,贯彻到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六个五年规划中。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出台并要求各省制定配套措施,山东省于2016年5月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贯彻意见,6月份组织召开了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在全国产生的积极的影响,兄弟省市纷纷来山东学习考察。师兄还受邀赴西藏为“日喀则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授课。另外,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刘鲁平组织举办了宪法、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9部法律规章的知识讲座和竞赛,并在山东卫视播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处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及日常管理考核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刘鲁平积极作为,助力山东省在全国首创“省政府法律顾问+省法律专家库”的工作模式,起草有关文件,定期刊发《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动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不断总结经验,发挥“内脑”与“外脑”合作优势,发展为“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的工作模式,实现了法律顾问工作的又一次重大创新。2016年,省政府法律顾问和省法律专家库成员共392人次参与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各类法律事务,中央深改办专门印发了“山东着力推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难题”简报,对山东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也多次介绍和推广。在师兄的积极推动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欢迎。
2018年11月底,原省政府法制办和司法厅撤销,法制办的职能并入新的司法厅,刘鲁平又到了新的岗位,任省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成为一名法治文化的培育者。他表示,“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要成为法治建设的出彩者。”在12·4国家宪法日之际,组织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那可真是时间紧、任务重啊”,师兄积极谋划、稳妥推进,决赛在山东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对于提高民众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多方赞誉。在新的岗位上,刘鲁平系统化推进普法工作,创新性地提出“学法清单”,试点开展“任前考法”,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助力出台《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紧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龙头工程”,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的意见》促进青少年普法这一“源头工程”,等等。师兄感言:“职场卅载,有机会参与和见证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并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是我人生大幸。感恩祖国、感恩时代、感恩母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向未来,中国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刘鲁平笑称自己已是“前浪”,并坚信定有代代栋梁之材和蓬勃向上的有志青年投身到法治建设的大潮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伟大事业中贡献出山大法律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