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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剑峰:铁路检察守初心,公益为民显情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1        阅读量:

 

[人物名片] 崔剑峰,山东大学法学院1985级本科生,现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公诉处处长,挂职菏泽市郓城县郭屯镇魏楼村第一书记。



学在洪楼:从门外汉到山大法律人

济南冬日的清晨虽有些阴沉沉的冷,但大街小巷的车鸣声让这座城市散发着勃勃生机。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我们在刚刚投入使用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大楼见到了崔剑峰师兄,聆听他分享的点滴故事,我们看到了一位真诚豁达、正义儒雅的优秀检察官。

“在我们那个年代,经济是很热门的”,谈到选专业的经历,崔剑峰坦言自己从小就有一个用法律帮助更多人的理想,“看到能把经济和法律结合起来,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经济法。”就这样,带着这份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初心,他最终踏进了山东大学的大门。毕业已三十余年,除了洪楼校区古朴的建筑风格、青春岁月美好的同学情谊外,师兄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那时“百废待兴”的山大法律系。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的法学教育才刚刚起步,教师力量青黄不接、教学资源极度匮乏、法律体系尚不完备……师兄笑称自己学的大都是法律草案和暂行规定,经济法领域的立法更是一片空白。然而,也正是那四年的学习,让他真正养成了法律职业的思维方式,也完成了从“门外汉”到法律人的转变。

与那时相比,师兄坦言我们这一代赶上了读法律这个专业的好时候。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崔剑峰认为八十年代的法学教育与实践实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脱节现象,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法学的生命应当在于实践。“在工作中边犯错边补课是很不应该的”,崔剑峰建议学弟学妹充分利用学校平台及网络资源,在享受校园生活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使理论所学与实践所得真正结合。“在正式入职前,就应当了解、熟悉你的工作内容”,这是师兄对新任检察官助理所提出的基本要求,他也希望这能够成为所有法科毕业生的共同目标。


业在铁检:从老铁路到公益守护人

大学毕业后,崔剑峰便来到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从反贪到公诉,他一直深深扎根于检察业务之中。提及初入“铁检”的那段经历,师兄坦言自己是一个“铁路新兵”,在这样一个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检察机关,他负责办理的刑事案件大多与铁路有关。崔剑峰表示,涉铁案件在类型和特征上有其特殊之处,主要集中在职务犯罪和涉财犯罪领域,而作案人员易流窜、涉案证据难留存是这类案件的突出特点。“不过这些年,随着高铁网络的全面覆盖和客货运力的大幅提升,铁路犯罪案件也呈现出了新样态”,师兄笑称不仅整个系统的职能在转变,自己这个“老铁路”也在与时俱进。其中最为直观的感受来自于铁路运输检察院启动的跨行政区划改革,他认为,“随着2019年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的开展,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全方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也一定会有积极探索。”

在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职能调整的背景下,公益诉讼在“四大检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崔剑峰也积极响应内设机构改革的号召,主动承担起了以保护铁路运行安全为核心的公益诉讼工作。谈到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崔剑峰给我们展示了很多照片,消除烟台G15高速零点立交桥的安全隐患、填埋栖霞非法采石作业留下的百米巨坑、迁移临清铁路旁高达十五米的佛像……师兄至今提起仍心有余悸,“一旦出现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将不可估量”。

此外,山东铁检在文物保护方面也做出了积极探索,潍坊岞山站的保护便是典型。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着119年历史的德建岞山火车站却因疏于管理而毁损严重,甚至被一些职工和群众长期非法占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他们迅速联系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敦促其履行监管职责、申请专项经费、推进修缮工作,将其打造成了见证近代铁路发展的“活化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我们的神圣使命”,崔剑峰表示,继续深拓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将成为铁检人下一步的工作重心。


心在魏张楼:从检察官到脱贫带头人

“作为农村出来的学生,有机会为老乡做点实事,我很愿意。”怀揣着这样一个朴素的愿望,2015年,崔剑峰来到了位于菏泽市郓城县郭屯镇的“省级贫困村”魏楼村,成为了省检察院派驻的“第一书记”。驻村伊始,为给村民找到一条致富增收路,师兄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深入走访调查、广泛征求意见。“选好支点,才能撬起扶贫的重石”,崔剑峰和村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结合年轻人大都外出打工、村民种植种类分散的现实情况,经过多次村民调研和外出考察,最终确立了建设蔬菜大棚、发展瓜菜种植的工作方向。通过“反租倒包”的形式,从2个村民小组、30多户村民手中流转了百余亩土地,利用130万元的扶贫项目资金新建、改建大棚近70个,真正实现了魏楼村蔬菜产业的规模化、高效化,并在实践中形成了“项目+扶贫+基地+品牌”的帮扶模式,“只有做大规模、做响品牌,才能做出效益”,崔剑峰如是说。

两年的扶贫过程中,崔剑峰很少回家,就连岳母去世他也没能见到最后一面。谈及这段“第一书记”的任职经历,师兄表示自己对基层党政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体会,也对我国农村法治状况有了更深的了解与思考。除了抓项目、促脱贫,崔剑峰还结合自身的“看家本领”,切实规范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把村级事务与村级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先后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让更多村干部养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好习惯,也让村务公开成为了魏楼村乡村治理的新风尚。

谈及党的十九大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法治乡村建设,师兄感慨道:“农民群众的规则意识和法制观念越来越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只有更充分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让他们更主动地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大潮中。”面对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崔剑峰希望能有更多人在“法治照亮乡村”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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