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沈雁,山东大学法学院1982级本科生,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现任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兼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心之明镜,影影绰绰
站在位于黄浦江畔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向北望去,气势恢宏的上海世博园中国馆群、高高耸起的“东方之冠”吸引着我们的视线。正沉浸于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艺术之美的交融中,沈雁如约而至,与我们细数他结缘法律四十载的光阴故事。提及选择法学专业的原因,师兄笑称自己对于法律的初兴趣是“吵出来的”,由于儿时与亲戚朋友辩嘴时常常处于上风,大家都认为他具有成为优秀律师的潜质。中学时期,一部介绍二七大罢工的电影《风暴》再一次吸引了沈雁的目光,影片中施洋大律师匡扶正义的身影进一步加深了他对法律职业的无尽向往。于是,师兄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毅然选择了山东大学法学专业,由赣至鲁开始追寻自己的律师梦想。
时光回溯至1982年9月的山东大学,彼时法学专业还并未从科学社会主义系中分离,师兄在中心校区的学习生活虽平实简单却又分外惬意,“午间在小树林的石凳上看会杂书,傍晚时分去操场上打打篮球,晚饭过后再到教室温习功课”,拾起一块块饱含岁月的拼图,沈雁坦言这便是他内心珍藏的山大记忆。“虽然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教学资源相对匮乏、生活条件较为艰苦,但我仍十分感激母校所提供的学习机会和成长平台。”时至今日,师兄仍能记起章道全老师在讲解刑法案例时的侃侃而谈、康维宁老师在传授民法知识时的循循善诱……尽管那时老师们大都已年过半百,却仍坚守一方净土、耕耘三尺讲台,用热情与经验培育时代法制新人,沈雁感慨:“这种精神令我们受益终生,更支撑我们不断前行。”
1985年底,宝山钢铁总厂一期工程胜利建成投产,肩负起振兴国内钢铁工业的历史使命。胸有立志投身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钢铁情怀”,沈雁在本科毕业后并未返回江西老家或留在山东工作,而是选择了心驰神往的“魔都”上海。初入宝钢,师兄便得以发挥“法律专长”,被分配至宝钢职工大学,为一线干部职工讲授经济法学课程。三年间,他以己所学倾囊相授,将法律知识与行业特点有机结合,培养了一批兼具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人才。1989年,沈雁被调整至宝钢企业管理处经济法律科工作,开启了他三十年平凡亦非凡的“法务人生”。
法之利剑,兢兢乾乾
回想从事法务工作之初的场景,沈雁坦言自己并未遇到过太多困难与挫折,可谓“占据了‘天时’和‘地利’的优势”。原来,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国务院正式宣布开发开放浦东,这为宝钢的快速发展打开了大门、培育了沃土,企业对外投资项目呈“井喷式”增长。然而,那时宝钢的法务团队却恰处于青黄不接之际,作为“学术派”的师兄很快便开始参与到大型项目的合同起草与商务谈判之中。“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第一次接触项目时,由于对业务情况和行业术语一无所知,沈雁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也显得“力不从心”。为此,他大量查阅资料、多次请教前辈,主动下沉到业务一线学习调研,很快就具备了“独当一面”的综合能力与过硬本领。师兄介绍,从那时开始,他不仅可以对每一项合同内容条分缕析,更能“以最专业、最简洁的语言向客户阐明利弊”。
凭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踏实肯干的精神,沈雁从一名法务专员一路成长为宝武钢铁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谈及法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师兄表示“企业发展过程中所有涉及法律条款的事务”均包含在内:不论是重大投资合同审核、公司规章制度审查,还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涉诉案件纠纷处理,宝武法务人都会参与其中、冲锋在前。“只有把法律法规研究透彻,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从组织员工每周集中学习讨论到邀请专家学者讲授专题课程,沈雁带领团队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体系、明晰前沿热点问题,始终保持着领先于行业的前瞻性与专业度。“大千世界纵有千变万化,持续学习都是我‘应万变’的良方妙药”,师兄如是说。
沈雁表示,与具体仲裁诉讼案件的处理相比,如何实现“收益与风险”间的巧妙平衡是他日常工作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法务部门不是业务发展的‘拦路虎’,而是潜在风险的‘过滤器’。”师兄介绍,每当在合同中识别出相关法律风险后,他总会站在公司决策者的立场上综合考虑成本、效率等多种因素,提出最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沈雁强调,作为一名法务人,简单机械地要求对项目“一停了之”并非良策,唯有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兼顾商业利益,才能诠释其“企业发展护航人”的真正价值。
国之重器,浩浩汤汤
2016年底,宝钢集团与武钢集团联合重组,成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作为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沈雁带领团队参与了从合同订立、公司章程制定到工商登记、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全过程。谈及宝武“牵手”的原因,师兄表示多年粗放型发展模式使我国钢铁行业面临着产能严重过剩、企业集中度过低等困境,“这次重组不仅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提质增效的必然选择”。合并过程中,沈雁最受触动的便是宝武集团在数万名职工转岗分流问题上所采取的努力:法律事务部与工会一同设计合乎法与情的安置补偿方案,从补贴金额、办理程序等方面尽全力保障职工各项权益……“我看到了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每每回想起那段经历,沈雁心中都百感交集。
从事法务工作的三十年间,师兄也见证着整个行业的历史变迁。早在1996年,沈雁便参与了钢铁行业反倾销第一案——美国热轧定尺钢板反倾销案。案件的具体细节师兄早已淡忘,但办案过程中的艰难他却仍记忆犹新,“反倾销案对于当时的钢铁行业法务人员而言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更遑论美国对于国有企业所谓非市场经济的歧视性挑战”。二十年间,随着中国钢铁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两反一保”案件的数量由数年一起上升为一年数起,中国宝武应对的案件也从美国反倾销案扩大到反补贴、201条款、301条款、232条款、337条款等各类案件甚至世界各国的贸易救济案件。
2016年5月,中国四十余家钢铁企业被美国钢铁公司申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中国输美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企业一旦在该调查中败诉,相关产品将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市场。”面对美国设置的贸易壁垒,宝钢集团迅速发声、积极应诉,沈雁也带领法律事务部投身这场漫长而又紧张的“硬仗”之中。针对原告提出的盗窃商业秘密诉点,他们先后整理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材料认证等书面证据百余万页,有力地证明了我国的高强钢制造技术已经遥遥领先于美国。经过22个月的不懈努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终止了对中国钢铁产品的337调查,此案以中国钢铁企业的全部胜诉而告终。“无惧无畏世界变局,坚守钢铁报国使命”,沈雁今后将继续立足岗位、坚守初心,跟随宝武集团这艘钢铁航母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用法律思维为钢铁生态圈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