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两会的召开,雷锋月如约而至。为积极响应山东大学团委的号召,参与到“青春筑梦·志愿者在行动”主题活动中来,3月10日,山东大学法学院2014级普法三班团支部在“洪家楼社区”有关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于“洪家楼社区”开展了一场有关普法宣传的法律讲座。
下午2点,讲座正式开始,本次讲座主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和《反家暴法》这5个主题展开,并结合具体的案例,为在座的中老年听众讲解了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多法律事项。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发生在消费领域的侵权、欺诈以及违约现象,为增强居民的消费者意识,提高自己的维权能力,李天悦组从消费者的权利方面出发,具体讲解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此外,他针对近年来网购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就“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法律条文作了详细解答。
“财产继承”作为关注度居高不下的社会热点问题,一直是家庭矛盾的主要来源。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纠纷,缓和家庭矛盾,徐晗组选择从这一方面出发,明确地阐释了继承制度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中“单独所有”“按份共有”以及“共同共有”等概念,并通过讲解有关案例,指导居民们处理继承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老年人享有法律赋予的一系列的权利。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宗旨也在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邢鑫组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重点讲解了老年人享有的被子女赡养、再婚自由等七大项权利以及常见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使老年人明确知道自己享有的权利,并懂得了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何维康组和万莹组分别就2015年4月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和2016年3月1日新实行的《反家暴法》中的新令做了讲解,为居民们普及了新法知识,有利于增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反家暴意识,进而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座过程中现场气氛活跃,不时地响起掌声,居民们也就自己的想法感悟进行了讨论。下午3:30,讲座正式结束,普法三班全体同学与社区的居民们一起拍照留念。
作为本科二年级的学生,我们知道自身的专业知识还比较薄弱,对于部门法领域更是涉猎不深,所以此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对于我们来说,既是为他人提供帮助,同时也一个学习、锻炼的过程。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把法律知识、法律精神带到每一个人身边,在促进公民自觉遵法、守法的同时,更教会公民懂法、用法,让法律成为每一位公民的维权武器,从而促进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文/王艺
图/赵桐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