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促进人权发展,是近年来中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议题。9月29日,以“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人权发展”为主题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中方边会在线举行。来自不同国家的近30位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展开深入探讨。
为世界人权治理提供新理念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应对国际格局发展新形势提供了指引,为人权治理勾勒了清晰的发展前景。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院长周长军表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回应了公平公正的国际秩序要求,不仅对一般的人权问题进行解答,还科学回答了应对生态文明保护和气候变化的特殊时代要求。在“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价值理念以及以“人类整体”作为价值考量的思维方式指引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促进新时代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为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所提出的理念和方案,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权意涵,也体现了中国为改进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所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红臻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味着全球治理体系必须以尊重和促进人的尊严和福祉为基础,强调了人权概念当中应该包含的如平等和正义等连带价值,强调了各国发展权、环境权、和平权等平等的集体性权利,意味着对全人类共同价值和对国际人权公约的尊重,意味着对世界人权文明多样性的尊重,尊重各国自主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构建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
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基础。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认为,就全球人权治理而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是共同价值范式及其价值体系的体现,以此为法理,可以塑造出具有共通性、融贯性、公度性品格的人权命运共同体。共同价值范式及其价值体系,可以为人权基础提供一种新的论证支撑范式。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通过40周年,对基本权利重要性的强调和重视,是我国宪法的重要特色之一。“在这40年里,我国渐进推动基本权利发展,探索出一条以制度为依托、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情的基本权利发展道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忠夏表示,我国已形成完整的基本权利体系,既有自由权的规定,也蕴含环境权、生存权、发展权等一系列规定。
为世界人权事业作出新贡献
中国人权发展对世界人权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发展成就举世瞩目。菲律宾“亚洲世纪”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安娜·罗萨里奥·马林达-乌伊(Anna Malindog-Uy)认为,中国顺利实现脱贫目标,是第一个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保护人民生命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方面都走在世界前列,反映了中国政府保护中国人民人权的决心、改善中国人民福利的决心、促进全面发展的决心。
近年来,为推动建立公平的国际秩序,在诸多国际场合,发展权成为国际人权治理的重要原则之一。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教授白轲(Larry Catá Backer)注意到,全球化、可持续发展和人权,成为中国建设人权制度的原则、基础。面对逆全球化现象,更需要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构建全球人权话语提供可行之路。
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未来风险化的时代,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常安表示,当今世界正处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团结的时代,只有团结才能真正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增进世界人民福祉。全球化时代,各国需要确立基于人类整体和长远利益的命运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关系。
会议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等机构承办。